文山掩埋場議員建議比照太平「公5」公園 環保局:納入規畫

市議員何文海要求市府優先處理文山垃圾掩埋場第零期,因面積與太平「公5」相似,並再園區規畫爲環保公園。(陳世宗攝)

太平「公5」環保公園,因20多年前太平區垃圾無處可放,將垃圾直接堆置在當時新光橋附近高灘地形成一座垃圾山面積約3公頃;市議員何文海要求市府優先處理文山垃圾掩埋場第零期,因面積與太平「公5」相似,並再園區規畫爲環保公園。環保局長陳宏義說,將納入長期規畫。

何文海表示,太平「公5」可以成功開闢爲環保公園,是因爲前市長任內編列11億元預算,將垃圾山底下的垃圾全部移除,並將土地規劃爲環保公園;盧秀燕市長延續林佳龍的政策,今日太平「公5」環保公園才能順利完成開闢,要歸功前後兩任市長做出有遠見政策。

臺中市政府對於文山掩埋場的退場規劃,因爲面對文山掩埋場一期、二期、三期總面積過於龐大,考量到市府在預算有限下難以全面推動。何文海要求臺中市政府優先處理「文山掩埋場第零期」,作爲文山掩埋場環保公園示範區,因「文山掩埋場第零期」面積與太平「公5」相似。

何文海說,所謂的「文山掩埋場第零期」,就是最早開闢使用的掩埋場,當時興建時空背景,環境保護法規還未通過;因此「第零期掩埋場」從未施作地下防水牆,長期下勢必造成污染影響周遭土地及地下水,臺中市政府理應優先處理第零期掩埋場問題。

環保局表示,文山掩埋場零期面積4.4公頃,原爲臺中市民國60至70年代的掩埋場及棄土場,環保署曾於98年度補助2億3000萬元移除經費,準備活化后辟設爲新掩埋場,但當時鑽探調查結果發現土石比例高、可燃成分僅20至30%,活化後可增加掩埋空間的效益大打折扣。

環保局長陳宏益強調,加上因當地民意強烈反對活化再闢設掩埋場,以致環保署因無法達成補助計劃效益而取消補助;環保局皆有定期巡視該零期場,目前當地植生良好,未有環境衝擊情事,將參考議員意見納入長期規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