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秘書處科長藉收利息變相收賄 50萬交保

北檢(陳志賢攝)

文化部秘書處科長陳慶華,涉嫌擔任文化部人文數位出版及新聞紙雜誌科視察期間,以借款出版業者150萬名義,按月向業者收取1 萬8000元「利息」,爲期3年,變相收賄,協助出版業者盧欽政周均亮取得印尼美國香港國際書展的補助款共285萬元。檢方訊後,30日諭知陳慶華50萬元交保。

檢廉獲報,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陳慶華擔任文化部人文司視察,負責承辦國際書展,涉嫌於2018年5月開始迄今,假借以自己名義向銀行貸款後,將錢借給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並按月收取利息1萬8000元,爲期3年,陳預計收利息至2021年5月爲止,涉嫌變相收賄。

檢廉發現,陳慶華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貸款150萬元後,將錢轉匯給盧欽政,按月向盧欽政索討1萬8000元利息,之後協助盧、周獲取補助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舉辦美國書展125萬元、印尼書展60萬元、香港書展100萬元。

本案起源於朱瑞皓收賄案,臺北地檢署29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路搜索陳慶華辦公室住處,並約談陳慶華、盧欽政、周均亮及證人9人,全案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