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鼓勵網路社羣說臺語 每案最高獎勵100萬元

爲國家語言發展注入新活水,文化部鼓勵網路社羣影音內容說臺語,每案最高獎勵額度新臺幣100萬元。

文化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由文化部主責臺灣台語復振業務,文化部民國113年度首次訂定「文化部網路社羣影音內容臺語主流化」徵件。

文化部表示,藉鼓勵各界於網路社羣媒體產製適合親子、嬰幼兒、兒童及青少年的臺灣台語影音內容,使孩童得以在多元媒體管道下,自然而然接觸臺語。

文化部說,徵件類別分兩大類,一是鼓勵既有非使用臺語的網路社羣媒體,以既有社羣媒體節目或內容爲主,另以創作、改編或轉譯等方式製作臺語影音節目、動畫影片、有聲書或有聲節目。

文化部表示,其次是鼓勵既有或新創使用臺語的網路社羣媒體,透過結合主流化人事物(如KOL等),創作或轉譯臺語影音節目、動畫影片、有聲書或有聲節目等,每案最高獎勵額度100萬元。

文化部說,徵件即日起到26日止,相關申請簡章、文件等內容可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