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記點明開公聽會 多元計程車工會發5聲明:不應情勒駕駛

計程車駕駛不滿違規記點檢舉新制,去年集結在凱道抗議。(蔡亞樺攝)

行政院上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10項罰鍰1200元以下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3)日將召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公聽會,臺北市多元計程車產業工會發表5點聲明,認爲應以道路工程改善爲首要任務,在道路改善前,不應提高罰鍰或增加取締力道來情勒駕駛人。

臺北市多元計程車產工與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職業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臺灣運輸移動科技派遣平臺協會秘書長曾弘義達成共識,由兩人將本會意見帶入場,爲駕駛爭取權益。該工會強調,支持交通改革,但應以道路工程改善爲首要之任務,切莫以處罰駕駛人作爲改善交通之唯一手段。

北市多元計程車產工指出,上下客貨及臨時停車與違規停車的分別需定義清楚,以現階段的定義來說上下客行爲會被規範在臨停,貨車上下貨則因爲駕駛一定會離開而被規爲違停,如果上下客貨不能再定義上與違規行爲分開,輕者將導致病患及行動不便者無車可搭,重則將導致便利超商無法補貨包裹亦無法配送。

北市多元計程車產工表示,本會認同關於路權團體所說「交通沒有微罪」的看法,但更需要強調的是現階段是交通規畫將駕駛人逼向違規的窘境,在道路規劃改善之前,不應提高罰鍰或是增強取締的力道來情勒駕駛人未替道路交通安全盡力。

北市多元計程車產工表示,身爲職業駕駛,他們願意在接下來的交通改革中貢獻一己之力,盡力參與各項道路規劃設計工作,比方說行穿線退縮、停讓路口視野改善等問題。

北市多元計程車產工呼籲,交通部洗刷行人地獄之惡名,應即刻提高機車騎在人行道罰鍰,並針對任何佔用人行道的行爲開罰並於改善前得連續處罰,像是電線杆及變電箱杵立於人行道,亦應開罰所屬機關、商家違規佔用人行道營業等,應一併進行處罰,不應畏懼地方勢力,只拿駕駛人開罰炒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