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入監服刑 不是油品有問題

董介白指出,站在司法人權的角度,頂新案很值得探討,閱聽讀者鐵定不知道魏應充被關的真正原因,事實爲商品標示的虛僞標記罪,導致消費者因看到油瓶上的橄欖標示而誤信購買的欺詐行爲,入監服刑並非賣的油有問題。

不過,媒體當時報導頂新案,因有彰化劣油案、臺北混油案,講不清楚,便概括寫成味全油品案、頂新黑心油案,但依照法院調查,中部的黑心油案一審判決無罪,臺北的案子則遭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

董介白表示,閱聽大衆已先有成見,認定爲黑心食安案件,「未審已先去掉半條命。」魏應充報到發監前曾說:「既然老天給我這樣的考驗,我們就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與謠言中走出來,感恩至親好友員工一路相挺,相信我的清白,謝謝。」談話重點在放下,但他臨入監前仍放不下的卻是謠言。

董介白說,與魏應充熟識人士曾說,在「滅頂行動」中,層出不窮的謠言讓魏家窮於應付,例如1980年米糠油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就被指是頂新所爲,儘管散佈不實消息者遭誹謗罪判處拘役確定,但不實消息依然存在網路中。

他也說,魏應充被媒體報導不吃自家生產的食用油,只吃進口的橄欖油,甚至連到餐廳也不放心的自行攜帶油品;魏應充拿出超市消費明細,自證購買味全或正義公司的食用油,直到2014年事件爆發前,魏家依舊購買自家油品。

董介白強調,魏應充入監爲被控指示下屬,以低價棕櫚油混摻高價橄欖油、葡萄籽油,做成調合油販售,大賺6000多萬元,被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這實爲商品標示不實罪。混油部分,他則被認定是大統長基高振利的被害人。

攤開3年多前市售架上的食用油品,每一家食用油大廠賣的調和油,外觀包裝上的貼圖都是都是大大的橄欖圖示,背後的成分表都有含量多到少的排序,但只有頂新被辦,看在司法人權的標準上,如此的選擇性辦案纔是恐怖。

董介白說,臺灣應該是個講是非的地方,真相不該因人而異,不應到了當事人被關才能稍獲平息。他沒有理由幫頂新魏家講話,但該重視的是,每個人都應有司法人權,科學精煉如果是主管機關所充許的,就不該打口水戰,「千萬別以爲事不關己,如此當你我成了司法案件的當事人時,你願意被如此對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