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低? 北市:交通結構、族羣不同

臺北市交通局說明,已懸掛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得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圖/臺北市交通局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11月29日前掛牌才能上路,否則將開罰,但北市掛牌率僅有25%左右。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經過2023年逐一調查,確切使用中的車輛爲6000多輛,目前北市已有5000多輛完成驗車掛牌,因此掛牌率爲83%,最主要原因仍是與北市大衆運輸完善、使用該車種族羣較少有關。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掛牌數25.39%爲當初估算北市有2萬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過,經過電訪車主,由於該車輛年限短、報廢等,實際使用僅有6000多輛。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多爲外籍移工、年長者使用,臺北市屬於都會型的城市且交通大衆運輸完善,因此比其他地方來得較少。

另外,臺北市交通局說明,已懸掛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得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但機車限時停車格位除外,而未懸掛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禁止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違者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規定移置保管。

交通局統計,今年 1月至7月北市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違規統計共計990件,其中前3大違規爲未配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放車輛及行駛人行道,提醒基於保障人行道行人安全,北市已公告微型電動二輪車除了河濱自行車道外,禁止行駛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

同時,交通局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及投保強制車險,禁止載人、禁止酒駕及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

臺北市區監理所補充,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改車狀況,臺北市除了定期宣導、路邊配合警方稽查之外,也會與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直接從源頭的製造廠去稽查和宣導。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在11月30日若未領牌駕照行駛,會處1200到3600元罰鍰,而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完成掛牌的政策上路後,車輛會由地方的交通局管理,監理所繪負責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