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好人要坐牢?」香港47人案的國安法重判,黎智英今日出庭應訊
香港47人案在11月19日宣判,其中一名被判刑4年3個月的呂智恆,其母親在法院外高舉標語「義人得生、惡人必亡」,並於現場高聲質疑:「爲什麼好人要坐牢?」隨即被警察帶走。 圖/路透社
「爲什麼好人要坐牢?」香港47人案的國安法重判,黎智英今日出庭應訊
「佢繫好人點解要坐監?」香港47人案在11月19日宣判,45位民主派人士被以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刑期最重者監禁10年。這是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人數規模最大一次的判決,也是對香港爭取民主運動的強壓打擊。其中一名被判刑4年3個月的呂智恆,其母親在法院外高舉標語「義人得生、惡人必亡」,並於現場高聲質疑:「爲什麼好人要坐牢?」隨即被警察帶走。
被判6年9個月的「長毛」樑國雄,發表一封給妻子的家書,控訴這是政治逼害的牢獄。「立場姐姐」何桂藍被判7年,堅持不認罪、並表示是「爲了捍衛香港61萬人在初選投票的政治表達」。黃之鋒被判4年8個月,僅簡短留下一句:「我愛香港,Bye bye!」
在47人案宣判後,今天11月20日,被控違反《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也將針對相關案件出庭自辯。然而法院先前已經裁定黎智英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及發佈煽動刊物」3項有罪,最重可能判處終身監禁。黎智英在今天20日審訊的自辯,外界預料不太有機會改變結果。
今天11月20日,被控違反《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也將針對相關案件出庭應訊。 圖/路透社
11月19日香港47人案宣判之後,其中一名被判刑的呂智恆的母親,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高舉標語「義人得生、惡人必亡」,並且高喊「他是好人爲什麼要坐監」(佢繫好人點解要坐監),隨後立刻被警察沒收標語、將她帶上警車。現年42歲的呂智恆,在本案中判刑4年3個月。 圖/路透社
▌打擊泛民派的「香港47人案」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的47名被告經數年關押,在2024年11月19日宣判刑期,此案又被稱作「香港47人案」,案情起於香港民主派爲了在原定2020年舉辦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席次(半數席次是35席,因此該目標俗稱「35+」),預先舉行泛民各政黨候選人之間的初選,再依據初選結果推派候選人,將得票集中最大化,並避免民主派陣營因各黨各自派人蔘選而出現黨同伐異、破壞團結的情形。
民主派初選的背景是在2019年的香港區議會選舉,民主派挾反送中運動的能量與民意,取得史無前例的壓倒性大勝,進而希望在原定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同樣一舉拿下泛民陣營從未贏得的立法會多數(因當時的選制與「功能界別」的設計,泛民本就在選舉中處於不利地位),該次的初選在2020年7月11日至12日之間舉行,並無法律強制力,有61萬選民參與。
初選選出的31名勝選者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然而當中有9人被裁定提名無效、取消資格(即當時港府經常用來對付泛民議員和參選人的DQ),被DQ者包括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蘭、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傑、前公民黨黨魁楊嶽橋、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及國泰航空機師譚文豪等泛民陣營要角。
然而在初選舉辦前兩週的2020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 、到7月31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以Covid-19疫情爲由,宣佈延後立法會選舉。其後,2021年1月6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突對初選的55名發起人及參選人發動大搜捕,理由是民主派初選涉嫌顛覆國家政權,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47人在2021年2月28日遭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不久後的2021年3月11日,中國全國人大以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愛國者治港」爲由,大幅修改選制,最終該年12月的立法會選舉,親北京的建制派幾乎全取議席。
圖/美聯社
2024年5月30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香港高等法院)裁定47人案不認罪的16名被告中,14人罪成、2人罪脫(李予信、劉偉聰),這是首次有香港《國安法》被告裁定無罪,但香港律政司隨即表示要上訴。2名脫罪被告獲得釋放,其餘45人持續關押,至11月19日,西九龍法院判決45人罪成。
獲刑最重的是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廷,被列「首要分子」遭判10年監禁,根據法庭判詞,戴耀廷判罪理由包括他在2020年4月發表的《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文內延續反送中運動期間「攬炒」(玉石俱焚)的意識,提出「攬炒十步曲」方針,倡議民主派在立法會過半後,將否決所有撥款申請和財政預算案,以使香港政府停擺、施壓特首辭職。
判詞中宣稱戴耀廷抱持極端想法,實質是提倡革命,將他視爲初選的組織者和主謀(即使他自己並沒有參選),並指稱依據戴耀廷扮演的角色,量刑應從15年起跳,考量他早已認罪而減刑三分之一。
其餘44人,判刑最輕的刑期是4年2個月(有4人,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範國威);多人的判罪理由都包括同意若當選立法會議員,會按計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被視爲「積極參與者」,量刑從7年起跳,再考量是否認罪、過往公共服務、是否「對法律無知」等參酌減刑。
47人案共有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其中14人罪成,2人罪脫。有44人提出求情。由於45名被告在宣判之前已被羈押數年,計入刑期估算,2025年5月判刑最輕的4人可出獄(後續仍可能因爲獄中行爲良好再獲減刑)。
獲刑最重的是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戴耀廷,被列「首要分子」遭判10年監禁。 圖/路透社
▌「不是看到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纔看到希望。」
現年27歲的鄒家成,因在2020年發起「墨落無悔-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被認定爲積極參與者,重判7年9個月。鄒家成透過其FB專頁寫道:
圖/鄒家成FB
現年68歲的「長毛」樑國雄,透過社會民主連線的FB專頁發表了給妻子的家書〈長毛致寶瑩家書〉:
……過去三年,得您之探訪照顧,併爲我的事情奔波,實在萬分感激。希望您明白,我十分希望能同您在自由的天地相聚、相愛,一齊遊歷彼此嚮往的地方,我常跟您說的「我愛你」,若不是隔着鐵窗,那該多好!
我希望您知道,我現在的厄運,是由於政治逼害的牢獄,我對於因此而未必能與您再次一如以往,無拘無束相愛,實在遺憾。然而,我對以往的言行及因而繫獄並無悔疚,從我在70年代開始參與政治運動及社會抗爭,是一種出於改變社會不公義不合理的願望,爭取民主,實現社會主義,並沒有錯。
匆匆寫來,不能盡訴此刻心情,但願您保重,也希望一齊奮鬥(的)諸君能夠平安,繼續奮鬥。
雄(長毛)
左爲「長毛」樑國雄,右爲陳寶瑩,夫妻二人是香港長年的政治社會運動家,也都是社會民主連線的創黨成員。 圖/社會民主連線FB
▌「至少在2019年,我們選擇面對,而不是將問題推給下一代」
現年34歲的「立場姐姐」何桂藍,同樣被認定爲積極參與者,判刑7年。何桂藍在她的FB上條列式寫出了39項文字,其中30項爲英文書寫。
在文字中,何桂蘭自述,在獄中這幾年極少受到他人給予鼓勵——這自不難理解,以她的處境,再叫她「加油」,難道是讓她加油去做些讓自己坐牢更久的事?但每當有人能夠給她力量,她便感受到人的存在最極致的美感,唯有在掙扎中方得展現,如果她帶着這些力量繼續堅持,只會在物理距離和時間上,離關心自己的人越來越遠,但如果因爲害怕別離而放棄掙扎,就無法再感受到這股超然於希望或絕望之上的生命力。
她也提到,苦難令「我們」(指「香港人」)這個共同體出現,但不能令「我們」成長,以苦難來維繫的共同體,只能在苦難中無限輪迴,真正定義「我們」身分的是「我們」如何面對苦難。
「如果今日局面是香港無可迴避的命運,至少在2019年,我們選擇了面對,選擇不再留在虛擬自由新手村,將問題再推給下一代。」
(如果今日局面系香港無可迴避嘅命運,至少喺2019年,我哋選擇咗面對,選擇唔再留喺虛擬自由新手村,將問題再推畀下一代。)
對民主自由,何桂蘭也提出感悟,表示民主自由從來都不保證歲月靜好,真正的民主是衆聲喧譁的吵雜,而自由就是好好選擇,要想、要挑選、要承擔,如果只是出於義憤、想幫助他人或道德責任,而非去思考自己本身的意願想法,便很難感受到自由,自由是感受到「原來我可以」的時刻。中途自會碰上許多限制和阻力,但正式與現實的碰撞纔可以瞭解自己,透過反覆自我懷疑纔會淬鍊出真正的執着。
香港鉅變,深愛香港的人遠去或是下獄,囹圄中的何桂蘭對此寫下:
(歷史唔系由贏者書寫,而系自由有意志嘅人書寫。城市嘅軀殼唔會消失,舊靈魂已死,而新性命誕生就必然系痛;香港嘅好不在井然安定,而在過火癲狂,無孔不入嘅規訓同壓抑下竟然滋生出咁蓬勃嘅多元,要你規行矩步,同時又逼你不斷越界;冇人可以定義「香港系咩」,但人人都可以拓闊「香港可以系咩」。)
何桂蘭對「香港可以是什麼」的回答,就是她的選擇與行動,而她也仍然期望見到其他人給出的更多不同答案。
「如果今日局面是香港無可迴避的命運,至少在2019年,我們選擇面對,選擇不再留在虛擬自由新手村,將問題再推給下一代。」 圖/何桂藍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