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臺中名校女老師飆罵五字經 辱同僚賤人、妓女下場曝

臺中某名校高中林姓女老師和同校另1名女師細故口角,林當衆在教師辦公室辱罵1字經、5字經,還指控對方向老師、同學散佈她被強姦,並口出「賤人」、「妓女」等語,被害女老師不甘受辱堅持提告不願和解,法院審酌林女犯罪情節、無前科等,依誹謗罪判她拘役3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女(42歲)2023年3月10日中午在校內辦公室時,和另1名女老師因細故吵了起來,林就當衆稱對方指使高中同學散佈她被人強姦、向其他老師說她被強姦,並稱女老師勾搭自然老師狼狽爲奸,在校內散佈她不孕的消息。

林女當時還稱,女老師過年到她住處罵其家人,甚至朝對方飆罵1字經、6字經,並以「賤人」、「妓女」等字眼羞辱,女老師認爲自己人格、社會名譽遭貶損,報警堅持對林女提告。

檢方訊時,林女坦承有提及女老師到處說她被強姦的消息,自己也口出1字經等辱罵,包括被害女老師,現場其他老師也均目睹作證,檢方認爲林女同時涉犯公然侮辱、誹謗罪嫌,2罪想像競合,偵結從重依誹謗罪嫌起訴她。

臺中地院審酌,林女僅因職場細故,不思理性溝通,竟在校內教師辦公室以不實言詞誹謗、以不雅穢語羞辱同校老師,嚴重貶損對方評價、名譽,也造成女老師心裡相當程度傷害。

法院考量,被害女老師不願意和解,但衡量林女沒有前科、素行尚可,審理時已經全部坦承犯行,並根據一切情況後,依誹謗罪判林女拘役30日,得以科罰金。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