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錢引殺機 男手刃越籍情婦判12年半
嫁來臺灣的越南籍阮姓女子,因不倫戀發生金錢糾紛,遭情夫殺害,魂斷異鄉。(翻攝畫面/盧金足南投傳真)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南投縣黃姓男子與越南籍阮姓女子不倫戀,卻屢因感情與金錢爭吵,黃男不滿積蓄被花光,阮女竟還揚言告他性侵,去年3月預謀刺殺阮女致死後喝農藥自殺,他被救回一命。南投地院日前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黃1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58歲黃姓男子與44歲阮姓女子因採茶工作結識,雖各自有家庭,仍於2020年3月交往,黃爲討女友歡心,借阮女22萬元經營越南商店,詎料阮女表面賣越南商品,卻私下經營地下匯款,爲同鄉移工寄錢回越南,抽手續費圖利,引發黃不滿。
黃認爲,店面是他出面擔保租下,阮女已違反《洗錢防制法》,可能連累他,2人數次爭吵,黃曾打了阮女一巴掌,不料阮女不但向黃男表示「當然要算做愛的錢」,還揚言控告性侵、家暴;黃不滿積蓄被花光還被恐嚇,埋下殺機。
去年3月8日,黃帶着40公分長尖刀與農藥,駕小貨車到阮女的越南商店,衝進店內就連砍8刀,之後逃離現場並喝下農藥,再用手機向警方自首。警方找到阮女時,胸、腹都有刀傷,其中1刀命中心臟,送醫不治。
檢警從2人通訊軟體對話發現,阮女曾向黃抱怨「我跟你做愛1年了,我身體已經爛掉了」,還放話要告黃「法院上會讓你死得很難看」,黃一怒之下,最後手刃情婦。
黃男辯護律師雖指黃有精神科就醫史,盼獲減刑;但法官認爲,黃是因適應障礙到身心科就醫,且案發當天明確向警方交代時間、地點、行兇原因等,認知功能正常;審酌他坦承犯行,願接受法律制裁、賠償被害人家屬,顯有悔意,依殺人罪判12年6月刑期。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