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千萬遺產撕破臉 養女靈堂前遭怒斥「謀財害命」
高雄有養女因和養父母的女兒、女婿一家人,爲千萬的遺產撕破臉。(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有老婦與其丈夫相繼過世後,卻發生養女與老婦女兒、女婿一家人因爭奪財產爆發爭執,女婿和外孫女對着養女斥責「謀財害命」、「自己做惡自己擔」,還直指養女「沒做虧心事別發抖」,養女氣得將2人提告毀謗;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在一定客觀事證基礎下,難認定有誹謗的真實惡意,判女婿與外孫女無罪。
據判決書記載,111年間高雄一名黃姓老婦過世後,留有近500萬的遺產,黃婦的丈夫後來也於去年3月間過世,不過黃婦與其丈夫生前有位養女阿芳(化名),在2人過世後,阿芳卻和黃婦的女兒與女婿一家人,爲了千萬的遺產和房產起爭執,雙方不僅在黃姓老翁的靈堂前相互指責,外孫女和女婿還怒罵阿芳「謀財害命」、「自己做惡自己擔」,甚至還指出阿芳「沒做虧心事別發抖」...等語,阿芳一氣之下將外孫女與女婿提告毀謗罪。
對此,養女阿芳指出,當時黃婦未辦理收養程序,因此,纔會和黃婦一家人有財產糾紛,她表示,當時養母(黃婦)11年過世後,有留下近500萬的遺產,且生前有講好由她與其女兒一人一半,但是養母的遺產後來全被女兒全領走,之後黃姓老翁(黃婦丈夫)知道後,纔要女兒將160萬元匯到黃姓老翁帳戶,她再經過同意從黃姓老翁帳戶領走。
不過,女婿指出,自從岳父(黃姓老翁)生病後,阿芳便趁一家人不注意之際,將岳父名下房屋過戶,還擅自離提領岳父帳戶內的錢,況且,阿芳在法律上和我們一家不具有親屬關係,根本不能拿岳父的財產,而且,當他在對阿芳講這些事情時,阿芳的手還在抖,應該是因爲阿芳心虛。
黃姓老翁的外孫女則說,會講阿芳「謀財害命」,是因爲阿芳擅自領走外公的財產,不料,外公隔天就過世,所以纔會懷疑阿芳是爲了錢,才自願和外公同住,也未妥善的照顧外公,因此,當天她和阿芳互相質疑、指責後,纔會說阿芳「謀財害命」。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爲,黃家女婿和外孫女在其岳父(外公)去世後,陸續發現其名下不動產、存款遭阿芳移轉、提領,雙方有財產糾紛,黃姓老翁外孫女認爲阿芳取得財產後,至黃翁致於不顧,疏於照顧致黃翁逝世,而對阿芳指訴「謀財害命」,黃翁女婿則對阿芳心存懷疑,再對阿芳指責「做了虧心事纔會手抖」,在一定客觀事證基礎下,縱使所述內容尚無證據證明與客觀真實相合,不過,難認定有誹謗的真實惡意,判女婿、外孫女2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