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錢竟棄「國家忠誠」 無恥軍官惡性重大慘了

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心戰影片 10名軍官涉共諜遭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謝姓商人擔任共諜,吸收國軍、收賄拍攝「投降影片」或交付機密文信,臺灣高等檢察署27日偵結,認定10多名現任或曾任軍人,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之行爲,嚴重違反其忠誠義務,現役軍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惡性至爲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檢方起訴指控,陳、蕭等3人爲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吸收我現役軍人,用以刺收我軍事(國家)機密,而謝及何男、康、洪等4人遭吸收後,利用職務之便,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以此違背職務之行爲,收受中共交付之工作費(賄賂)。

陸及吳男等人爲現役軍人,應效忠於國家,保守機密,確保國家安全,不得有宣誓效忠於大陸地區,或允諾於戰時效力於大陸地區等違背職務之行爲,竟因謝男金錢引誘,配合謝男要求,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

檢方斥責,這些人都曾爲或現爲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爲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國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泄漏或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