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愛!移工陪伴女友失聯1年 闖紅燈被警抓到秒認「我落跑的」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第一警分局繼中所11日巡邏時,發現一名騎士闖紅燈通過路口,經查他是越南籍41歲丁姓移工,被警方抓到後,馬上承認「我是落跑的!」原因竟是因在臺灣結識女友,才冒險隱藏身分,希望能繼續留在臺灣陪伴女友,全案依法將丁男移送移民署。

▲臺中一名移工闖紅燈被攔到,還不等警察開口,他就承認自己是失聯移工,是爲了女友才冒險留在臺灣。(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第一警分局指出,繼中所副所長熊天心、員警李昱融11日18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臺灣大道與綠川東街發現一名騎士闖紅燈,見員警跟上前,該名騎士竟騎進騎樓企圖躲避。警方不放棄,立即衝上前攔查,經確認他是41歲丁姓男子,爲越南籍逃逸移工,已經失聯1年。

丁男向警方說,自己在臺灣工作已經10幾年,非常適應臺灣生活,原本是在工廠上班,但是工作契約在去年6月就已經到期。但丁男在臺灣結識女友,「爲愛」想繼續留在臺灣,才鋌而走險落跑,繼續躲藏。

事發當天,丁男騎乘機車到中區東協廣場附近,原打算要去找女友,結果沒注意到路口號誌闖紅燈,被警方逮捕後全身發抖,馬上坦承自己是「落跑」的。

第一分局提醒民衆,聘用未經勞動部許可的移工,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款,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