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臺保健食品「輸日一大截」?專家點破盲點...無法標功效
▲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與臺灣保健食品有何差異?(示意圖/記者呂曉雯攝)
臺灣和日本對保健食品的法規標準究竟差在哪?爲鼓勵業者加入保健機能食品的開發,以及從健康角度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日本於2015年4月正式實施「機能性表示食品」,這難免拿來與臺灣的保健食品比較,事實上兩者的確存在很大差異,尤其是效益和標示部分,就輸了日本一大截。
臺灣民衆在坊間看到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爲營養補充,而這些食品未取得衛生福利部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而宣稱爲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者,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處罰;而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是保健機能食品的一種,可以標示出其機能性,這也是兩者最大的不同。
保健食品工程師、同爲順天本草產品開發經理陳慧環營養師說明,申請制度上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上市前申報提出產品基本資料安全性資料、功效性資料即可,不需個別審查;臺灣保健食品中第二軌健康食品便需提出安定性資料,通過審查後,纔可宣稱療效,程序麻煩許多。參考基準上,日本有制訂機能性表示之必要科學基準,反觀臺灣保健食品除了第二軌健康食品(魚油、紅曲類產品)有成分含量參考基準,其餘皆無參考基準,會讓業者很難衡量。
▲臺灣對保健食品的標示過於嚴格,消費者也會因爲無法分辨優劣,只能透過銷售人員之介紹,難免流於道聽塗說或品牌迷思。(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以下先舉出兩國標示規範上的不同:
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
除了對疾病的治療及預防有效的標示,及超過促進及保持健康範圍不被允許外,寫含有XX成分、據XX研究可改善肝臟功能、本品含有XX成分毫克,相當於攝取於類約XX克、據XX研究對增進體內XX元素有改善功效...等都是可以的。
臺灣保健食品
所有療效、功效不可標示;未涉及誇張、醫療效能、易生誤解之通用例句有幫助牙齒骨骼正常發育、幫助消化、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改變細菌叢生態、使排便順暢、使小便順暢、調整體質、調節生理機能、滋補強身、增強體力、精神旺盛、養顏美容、幫助入睡、營養補給、健康維持、青春永駐、青春源頭、延年益壽、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促進新陳代謝、減少疲勞感、清涼解渴、生津止渴、促進食慾、開胃、退火、降火氣、使口氣芬芳、促進唾液分泌、潤喉、「本草綱目」記載梅子氣味甘酸,可生津解渴(未述及醫藥效能)...等。
而兩者差最多的地方,便是效益的部分。營養師陳慧環從業者、政府和消費者3方面分析,以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來說,其縮短產品上市時間及減少開發成本並提升產品銷售之效益,對消費者而言亦能清楚掌握產品資訊,加上附明確功效宣稱可供判斷選擇會增加購買意願,政府也會從中受惠以提高稅收。反觀臺灣,原料業者雖努力開發具有功效的成分,但卻不能標示功效,只能以模糊不違法字眼來表示,加上申請健康食品認證費用高、時間長、難度高,業者普遍心有餘而力不足,消費者也會因爲無法分辨優劣,只能透過銷售人員之介紹,難免流於道聽塗說或品牌迷思,這也是臺灣保健食品日後可以努力的方向。
▼日本機能性表示食品制度與臺灣保健食品法規之差異臺灣;點我放更大。 (製圖/營養師陳慧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