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閨密干政案付出代價 韓前總統朴槿惠判20年罰4億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圖/路透社)
韓國前總統,也是第一位女總統朴槿惠10日因閨密干政貪瀆案與收受國家情報院特別經費案,被判處20年徒刑。
據韓聯社與今日俄羅斯(RT)10日報導,檢察官原本求刑30年,但首爾高等法院法官將她的刑期減爲20年。現年68歲的朴槿惠除了將服刑外,還必須繳納180億韓元(約4億臺幣)罰金。
朴槿惠2017年被彈劾後不久,就被控濫權、貪瀆,泄露政府機密和脅迫等罪名。2018年她被判24年徒刑,但隨着案情細節一一浮現,刑期也不斷加長。
而朴槿惠的閨密崔順實因利用個人與總統的關係,迫使50家企業提供總額達774億韓元(約19臺幣)的鉅款,給她控制的兩家非營利基金會,6月11日已被判18年徒刑,以及200億韓元(約4.9億臺幣)罰金。
不過,朴槿惠從2017年10月後,便抵制所有庭審,當天同樣沒有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