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新生”南京建鄴:協同各方合力推動危舊居民區改造
原標題:危房“新生”南京建鄴:協同各方合力推動危舊居民區改造
在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9號院內,有一處房齡超過50年的危房。這是一處建於上世紀70年代的平房,原爲某藥廠爲解決員工居住問題而建,但由於權責不明,之前一直沒有單位對此負責,直到一位業主走進檢察院。
2023年8月初,居住在19號院危房中的季某走進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急切地表達了自己的訴求:“我們家住的是危房,找了許多部門都說不歸他們管,我們只能求助於檢察院,請你們監督他們履行職責。”
接到監督申請後,建鄴區檢察院檢察官及時聯合房屋屬地街道辦、社區工作人員實地查看。“房屋牆面裂縫縱橫,醒目的‘此處危險,請勿靠近’標識在風中搖曳,僅從外表來看,房屋已經不能住人,必須儘快修繕加固。”承辦檢察官說,2023年8月7日,該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
承辦檢察官向相關部門瞭解房屋產權情況,得知原藥廠歷經改製爲公司,因年代久遠,無法查詢到房屋產權人。經過與屬地街道辦、社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多次磋商,考慮到拆除房屋將導致住戶無處安身,可能引發更大矛盾,以修繕爲主更符合實際情況。但原藥廠歷經改制後的公司並非房屋產權人,且明確表示不會承擔房屋修繕費用,而住戶們也無力負擔這筆費用。街道、社區其實早就想推動解決該問題,但一直找不到解決辦法。
房子該由誰來修?怎麼修?修繕費用從何而來?2023年8月24日,爲解決危房消險和資金問題,建鄴區檢察院在危房現場召開了聽證會,邀請了人民監督員、聽證員以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聽證員一致認爲,必須儘快消除房屋險情,必要時可以考慮由政府救助。
聽證會結束後,建鄴區檢察院向屬地街道辦制發了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職,與房產部門共同採取措施,消除房屋危險,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同時,該院檢察官與屬地街道辦工作人員積極尋找規範依據,共同解決政府資金立項審批難題,爲危房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撐。
今年7月7日,屬地街道危房改造事項經上報審批通過,住戶對房屋修繕、過渡期間臨時安置等內容已達成一致,並已簽訂過渡安置協議。目前,經前期論證、勘查、設計、招投標等程序,修繕工作即將開始。(雒呈瑞 司達顯)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