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第3劑染疫 北市擬罰1500元
全聯福利中心6日由新北市大觀門市率先打頭陣,提供200劑莫德納疫苗供符合資格的民衆接種,醫護人力由地方衛生局負責協調,門市人員則負責人潮引導。(黃世麒攝)
爲因應南非Omicron變異病毒,中央規畫國人接種第3劑,臺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要求,北市醫院所有工作人員打2劑超過5個月者,都必須接種第3劑,萬一沒有施打而出現感染案例,每例將依《傳染病防制法》罰1500元。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則表示,翻遍《傳染病防治法》都沒看到相關罰則。
北市規畫第3劑疫苗接種,包括第1類醫院及合約院所人員,由院方自行造冊接種;第2類包括警消人員、里長、裡幹事、鄰長、清潔隊員、社工防疫旅館人員、防疫計程車司機;第3類爲高接觸風險工作者或因公務需出國的民衆,2、3類將專案造冊集中接種。
柯文哲表示,韓國5000萬人當中,第1、2劑覆蓋率都已經打到80%,每天還新增約4000名確診個案,臺灣僅60%打滿2劑,還是要特別小心。因此規畫北市38家醫院,要求自行替院內工作人員接種,包含醫護與清潔人員,只要打滿2劑超過5個月都必須接種第3劑,到時候萬一沒有打而出現感染病例,每例將依《傳染病防制法》開罰1500元。
各界質疑,北市府此舉已是強迫接種,陳時中訝異表示,自己翻閱《傳染病防治法》,都沒看到未接種而染疫的相關罰責。
陳時中表示,《傳染病防治法》中是對「明知自己染疫,而未遵守防疫規定造成其他人染疫或傷害」,以及囤積物資等開罰,且最低罰則也是從3000元起跳,沒看到1500元的數字。無論開罰金額,或是針對「不打疫苗,而染疫者」開罰,目前沒在法條中看到,是否贊同柯市長做法?他說,自己的立場是「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