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種菜或養雞起爭執 狠男11刀殺死好友判重刑賠560萬

爲種菜或養雞起爭執,狠男11刀殺死好友後遭判重刑並賠560萬。(中時資料庫)

臺中許姓男子去年與張姓友人因對種菜、養雞等意見歧異,張罵他後,許男憤而持鐮刀朝張的腰部、四肢等部位揮砍,一路追殺,張被砍11刀死亡,許男依殺人罪判囚18年定讞後,死者的妻兒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臺中地院判許姓老農賠償死者家屬精神慰撫金560萬餘元。可上訴。

根據調查,臺中市消防局在2020年5月3日上午接獲許姓民衆報案,在東勢區東關路5段通往大甲溪畔果園發現友人遭人砍傷,全身是血,意識不清。救護人員到達時,傷者全身多處刀傷,趕緊送東勢農民醫院急救。

許與張同在臺中市東勢區大甲溪畔附近之某農地工作,雙方因細故爭吵後,去年5月2日上午9點多,張又在臺中市東勢區東關路5段附近之土地公廟,以言語辱罵許,引起許男不滿。

隔天上午,許男從他住家攜帶鐮刀1把,騎腳踏車至農地等候張,看到張前來後,許上前與對方發生口角衝突,雙方一言不合,許持鐮刀朝張揮砍,過程中,張往旁邊逃跑並跌倒在水泥地上時,許仍持續持鐮刀追砍。

張因頭部、後背腰部和四肢共受11處銳器傷,因流血過多而倒退至水泥地之大石頭上坐下,許見狀,先將鐮刀藏置在農地的草叢中,且將他原本穿着之雨鞋更換爲拖鞋後,騎腳踏車至某便利商店,請人報案稱有人被砍傷,張送醫急救後,因大量出血休克死亡。

大甲溪畔便道平時只有砂石車進出,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案發前僅死者與報案人許男出入,且兩人有共同投資。鑑識人員發現現場有明顯打鬥跡象,地上留有鞋印;許男身上也採集到血跡反應且供詞不一涉有重嫌,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