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方案完成回購 朗博科技遭監管警示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發佈回購方案後完成率不足50%,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5.SH,以下簡稱“朗博科技”)因此受到監管警示。

日前,上交所對朗博科技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經查明,朗博科技於今年發佈回購方案稱,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不高於1500萬元。但至回購期滿,該公司實際回購金額約460.48萬元,佔該次回購計劃中金額下限的46%,未能完成相應回購方案。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朗博科技於今年5月份還披露了另一次回購計劃,至期滿實際回購金額爲697.97萬元,已補足前次回購計劃距回購下限的差額。相應補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違規行爲的不良影響。因此,綜合考慮上交所對朗博科技及時任董事長王曙光、時任董秘張國忠予以監管警示。

完成率不足50%

資料顯示,朗博科技是一家以橡膠密封件和橡膠製品的生產銷售爲主體的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產品有車用O型圈及墊圈、輪轂組件、油封、軸封等產品,產品主要用於汽車空調、動力、制動等核心系統。

此次未完成的回購計劃發起於今年2月份,回購目的及用途爲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回購股份將按照有關規定用於出售。

根據當時披露的回購方案,朗博科技擬以公司自有資金不低於1000萬元,不高於1500萬元進行回購,擬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72.0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68%,不高於 108.0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2%,回購方式爲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價格不超過13.88元/股。

至3個月回購期滿,朗博科技實際回購股份合計35萬股,回購金額約460.48萬元,佔公司回購計劃中金額下限的46%,未能完成此次回購方案。

“主要是因爲回購實施期間內,公司股價有所上漲,53個交易日中有44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始終高於回購價格上限,僅9個交易日的當天股票交易最低價低於調整前的回購價格上限,符合要求可供回購股票的天數較少。”朗博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因此公司本次實際回購總金額未達到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計劃金額下限,回購方案實際執行情況與原披露的回購方案存在差異。

已採取補救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朗博科技此次回購計劃中對回購期限的披露曾出現錯誤。該次回購實際起止日爲2024年2月8日至5月7日,但其曾披露爲2024年2月9日至5月9日,相應錯誤直至回購期滿後的5月11日才予以糾正。

今年5月8日,在實際回購期已滿情況下,朗博科技仍在調整股份回購價格上限,將上限由不超過13.88元/股調整爲不超過18.50元/股。

此後於5月9日,朗博科技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9.37萬股,回購成交的平均價格爲16.54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約爲320.45萬元。

不過,即便包含5月9日回購金額在內,朗博科技此次回購金額約爲780.93萬元,仍未達計劃下限,完成率也不足80%。

緊隨該次回購之後,朗博科技於今年5月13日披露了新的回購方案。根據方案,該公司擬以不低於500萬元、不高於800萬元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6月21日,該公司完成新的回購計劃,實際回購公司股份40.63萬股,使用資金總額697.97萬元,已補足前次回購計劃距回購下限的差額539.5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回購價格上限與前次回購調整後的價格相同,爲不超過18.50元/股,實際回購價格區間爲14.60元/股至18.20元/股。

“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對公司股東權益、股票交易價格都將產生較大影響,投資者將對此形成相應預期。但公司未按已公開披露的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回購,影響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上交所在監管警示決定中表示,鑑於朗博科技已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履行全部回購義務,一定程度減輕了違規行爲的不良影響,可酌情予以考慮;同時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決定對朗博科技及時任董事長王曙光、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國忠予以監管警示。

就相應問題,記者致電朗博科技董秘辦及總經理採訪,對方表示不接受採訪。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