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曬證明咬大S離婚前「寄包裹給具俊曄」禮物內容曝光

汪小菲轟大S在離婚前寄禮物到韓國。(圖/中時資料照片)

汪小菲昨(20日)火力全開曬出3點反批大S(徐熙媛)避重就輕,並曬出物流單證明大S於2021年8月寄禮物到韓國,而兩人是11月簽字,外界好奇大S當時寄了什麼給具俊曄,物流單上也給瞭解答,有不鏽鋼塑料噴嘴、水彩顏料等,疑是刺青用具。

汪小菲昨發文指出:「你說你沒有在我們婚內期間買東西給韓國那位是吧,看看這個物流單吧,2021年8月14日!!!人在做天在看,我選擇不曝光,你蹬鼻子上臉,早就跟他聯絡上別不承認了!」而從張蘭曬出的時間軸中,可見大S花費了22620元臺幣,郵資1124元,並向S Hotel請款,認爲雙方早就有聯繫。

汪小菲曬出大S寄禮物到韓國的物流單。(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汪小菲、張蘭的律師表示:「對於大S用公款購置私人餽贈物品,如大S並未在公司任職,卻以家用名義向公司請款,可能涉及詐欺罪,但這部分是否要提出刑事告訴,決定權仍是在您(汪小菲)」。至於刺青道具的用途,當時在大S與具俊曄再婚時,兩人接受雜誌訪問便透露,決定結婚後,兩人便決定不買婚戒,改在無名指上刺青,代替一般的鑽戒成爲永恆印記。

張蘭曬出時間軸,指大S離婚前便寄禮物給具俊曄。(圖/翻攝自張蘭俏江南創始人微博)

當時大S表示,年初具俊曄求婚時她提議不需要再破費買鑽戒,平淡經營家庭生活就好,又因爲兩人都喜歡刺青,因此具俊曄去買了刺青機器回家,先用自己的皮膚練習,等到見面時再一針針刺到愛妻身上,沒想到因爲汪小菲曬出的物流單,又讓兩人過去刺青當婚戒的甜蜜細節成爲話題,也讓外界始料未及。

張蘭、汪小菲的律師表示大S行爲涉及刑責。(圖/翻攝自張蘭俏江南創始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