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嗆付4千萬生活費 酸具俊曄窩囊廢
今年再婚韓星舊愛具俊曄的大S,傳出指控前夫汪小菲違反離婚協議,欠她逾500萬元,汪隔海嗆聲,再掀熱議。(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大S(徐熙媛)去年與大陸富商汪小菲離婚,今年3月與舊愛韓星具俊曄再婚。21日傳出汪小菲遭大S指控未履行離婚協議,積欠她逾50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後,臺北地院已核發扣押命令。雙方親友昨隔海以社羣媒體互嗆,汪今(22)日將來臺探望家人,被網友解讀要「正面對決」大S。
大S聲請強制執行汪的財產,屬不公開案件,法院未說明相關細節。但法界人士表示,大S可聲請的強制執行,包括動產、不動產,她可單獨向法院聲請執行哪個項目,汪可在處分送達後10天內提出異議。
當初一見鍾情的大S、汪小菲,僅見面4次、交往20天情況下閃婚,婚姻10年破局。
汪昨先發聲明澄清,「本人在與徐熙媛女士簽署離婚協議後,爲了照顧家人,所以願意支付超乎尋常的鉅額經費,本人迄今非但付足,還額外支付鉅額款項給徐女士,費用分毫不差」;他更表示現在的爭議,就是他不想再另外付所謂的家用和電費。
汪氣得在微博連發10幾篇文,列出過去一年支付的生活費等明細,怒稱:「只是作爲一個男人,他們結婚了,我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
汪表示,自己買了4億元的家,付了2.4億首付,並公開去年11月到本月的開支共4049萬786元,包括每月給大S家用費100萬元、100多萬房貸等,其中電費光是7到9月就高達9萬4000多元。他寫下:「別人住就算了,你個窩囊廢換個牀墊行嗎?」疑似在嗆具俊曄。
而大S昨晚發聲明表示,自始遵守調解內容,好聚好散,不曾於媒體負面發言,希望停止所有紛爭,「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未想過傷害他身、心;對汪爸爸和張蘭女士也發自內心尊敬,至於離婚原因,我爲了小菲及其父母着想,主動提出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爲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
大S提到離婚的各項協議,皆是雙方同意,她一概遵從。「大家都很期待明天終於要看到他,希望小菲不要封鎖我,導致沒能第一時間提醒他勿情緒性發言而觸法。」
小S、徐媽媽也被波及,汪母張蘭昨傳了長達30分鐘語音怒斥徐媽媽,更在直播中罵小S。昨微博熱搜前9名都是兩人相關話題,大S的聲明稿更在2小時創下4億閱讀量,接下來能否有圓滿結局,兩岸網友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