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三中集團被指收中國鉅額補助 中視告臺灣基進又輸

臺灣基進前年在臉書和官網呼籲「正視中國影響力滲入臺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言論長期親中甚或淪爲中國大外宣傳聲筒。」,三家公司不滿,皆提告求償100萬元、要求刪文、刊登澄清啓事,但中時、中天先後吞敗。士林地院去年6月駁回中視之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中國電視公司主張臺灣基進於2022年6月10日貼文,指它們淪爲中國大外宣傳聲筒、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卻沒盡合理查證義務。中視指「中國旺旺」與臺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互不隸屬,「中國旺旺」爲港資企業接受中國獎勵投資補貼,與中視所屬臺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完全無涉,臺灣基進的貼文會讓民衆誤認它有收受中共補助款、甚至爲中共宣傳,嚴重污衊中視的公信力。

臺灣基進抗辯旺旺集團爲跨國型企業,除經營食品產銷,也跨足媒體,在臺灣有中時、中天、中視等多家媒體,規模龐大,旺旺集團是否收受中國政府補貼?補貼的使用用途?是否有政治力介入及可能隱含之目的或引發之效應,都與公衆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

臺灣基進指貼文是依據多家媒體報導、羅文嘉的言論,並參考臺北地院2021年度訴字第3002號民事判決、聲判字第145號裁定等內容,沒有不法侵害中視名譽或商譽情事。

士林地院認爲從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官方網頁資料、中視、神旺投資公司、旺旺食品公司的經濟部商工登記公司資料查詢服務表、相關法院判決等資料來看,雖無法達到證明關於旺旺三中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等內容爲真實,但足認臺灣基進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在中視名譽權、商譽保護與臺灣基進言論自由間衝突下,不認爲臺灣基進侵權,判中視敗訴。

中視上訴,高院今判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中視負擔。

中時、中天的民事訴訟一審由臺北地院審理,兩家公司都敗訴,高院分別在今年7月23日、9月2日駁回中時、中天上訴。

中視大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