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大V葉飛操縱證券市場案塵埃落定:被判三年,罰金50萬
紅星資本局12月21日消息,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青島中院”)在官方公衆號發佈了四起證券期貨犯罪審判典型案例,其中一例爲“網絡大V夥同他人炒作操縱股價——葉某操縱證券市場案”。
據財聯社報道,此案中的葉某即爲葉飛。
2021年5月,被稱爲“私募冠軍”的葉飛爆料稱,多家上市公司違規進行市值管理,而且操盤方賴賬,沒有按照約定給下家付款。(詳見此前專題報道《聚焦私募冠軍葉飛舉報坐莊黑幕》)
據青島中院介紹,葉某明知劉某等人操縱某上市公司股票,經共謀,決定由劉某提供資金,葉某組織機構和人員到該上市公司調研,發佈調研報告,再由葉某聯繫媒體,炒作該公司向優勢產業發展等概念,誘騙投資者購買該公司股票,幫助劉某等人獲利2900餘萬元。葉某的行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鑑於葉某是從犯並且具有坦白情節,青島中院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青島中院表示,該案是當前多發的“股市黑嘴”操縱證券市場案件。涉案人員爲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自己的影響力,通過多種傳播平臺炒作概念、市場熱點等,直接或變相推薦股票,進而實施操縱證券市場犯罪。此類犯罪背離了證券市場自由競爭和供求關係原則,具有極大的危害。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編輯 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