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流連按摩店「熟知女員工胸上傷疤」 妻心碎討賠償金

桃園一名女子發覺丈夫經常前往按摩店消費,還熟知女員工的胸部上有傷疤。(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已婚簡姓男子先前至按摩店消費,與梁姓女按摩師互相產生好感,數度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或一同飲酒作樂,簡妻不滿婚姻遭破壞,便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簡妻主張已與簡男結婚近30年,於2020年間離婚,簡男在婚姻存續期間與梁姓女子交往,每週平均發生1至2次以上的性行爲,不法侵害他的婚姻關係與配偶權明確,也讓她承受巨大精神痛苦,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撫慰金。

對此,簡男承認所有事實,樑女則聲稱,她雖於2020年5月間與簡男交往,但簡男自始未表明已婚身分,也沒有與配偶分開,2人交往期間,簡男都是飲酒後纔到店內,她替簡男按摩時順便約會,隨後再至汽車旅館休息,但並未發生性行爲。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簡男證詞,簡男證稱知悉樑女已婚育有2子女,樑女的胸部上面有凸起的傷疤等,法官認定簡男熟知樑女的身體隱私部位傷疤,也對於子女人數了若指掌,再佐以樑女自陳與簡男交往等,足以認定2人曾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簡妻求償有理,審酌三方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判簡男與樑女應連帶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