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限材減量 北市113年優先查62家中型業者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網購包裝限制政策已上路近半年,民國113年起將優先針對列管的62家中型業者稽查,若使用含聚氯乙烯的膠帶或塑膠包材,或減量不符規定都會開罰。

環保局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環境部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內容主要包含包裝材質限制、包裝重量限制及減量成效等3部分。

環保局表示,依規定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的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90%以上需使用回收紙;塑膠包材需摻配25%以上再生料。

另外,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的中型業者,須再符合商品重量分級等相關規定。

環保局指出,7月1日起至今,網購包裝限制政策已上路近半年,已配合環境部完成54家大型業者稽查輔導工作,均符合相關規範。

自113年起,環保局表示,將優先針對北市列管的62家中型業者進行稽查,業者若使用含聚氯乙烯(PVC)的膠帶或塑膠包材等違規行爲,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網購包裝減量不符規定,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環保局再次呼籲民衆及業者在網路購物過程共同響應,從源頭減少使用及妥善資源回收,一同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