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展移工 應服務無長照的重症

勞動部擬於年底前重新啓動外展看護服務計劃(簡稱外展)。外展有如鐘點看護工,受勞基法保障,且有工時、加班費、勞保等勞動條件的保障。外展曾於二○一三年推動,試圖打破單一家庭聘僱外籍看護的方式,改由接案單位擔任僱主聘僱看護工,再派到有照護需求的家庭。但當時的外展1.0,縱使僱主享有補助仍舊費用高,六年來只累計一一七五個服務人次,承辦的非營利組織不堪虧損,讓計劃於二○一九年退場。

重啓外展有其立意良善之處,畢竟目前移工與受照護者生態在邁入長照3.0之際,已不可同日而語。只要能修正缺陷,並把服務對象擴大,尤其避免與長照制度照護的「亞健康」族羣完全重疊,而是着重長照無法接住的「重症」與「臨時、緊急或短期照護需求」者爲最主要服務對象,外展看護工的多元、彈性陪伴照顧有其市場。畢竟不是每個家庭都有長期或全日的照護需求,再加上長照資源有限,每案有固定補助金額之限制,外展移工一部分即可作爲長照的補充人力,解決服務時數受限但需夜間型或全日型的受照護者。因此,外展看護工不僅不會搶走長照居服員工作機會,反而能彌補長照人力的不足及制度的限制,讓外籍看護、長照居服員及專業照護人力能並行且互補。

日前有若干工會抗議外展看護會搶走長照或居家清潔人員的工作,但實務層面上,縱使長照使用者僅需支付部分費用,即能使用有語言及專業照護優勢的長照服務,尚有許多家庭因無法負擔費用而不使用長照,更遑論聘僱自費的外展。擔心消費者會放棄有補助且更具有語言及照護知能優勢的長照,而選擇完全得自費且職能較不足的外展看護,不僅杞人憂天,甚至是妄自菲薄。

對於勞發署試着踏出一大步,提供更多元的照顧服務,應予以肯定。至於執行細節,建議參考以下幾點,避免更多的問題產生:一、外展看護工來源不能是現有的家庭看護工,避免搶工。二、服務價目表必須透明公開,勞動部須主動承擔管理與稽查責任。三、以目前外展農業工離職、失聯比例高爲鑑,避免外展看護工轉職與逃逸。

老齡化、少子化的臺灣,惟有足夠且多元的照護人力,才能讓人民敢生養、能安老。不管是放寬外籍看護申請或是外展,首先要能解決臨時且緊急的照護需求,並讓有需求之家庭能「多元選擇」穩定照護人力的安排方式,「自由決定」最適合的照護方式與生活樣貌。在自由市場中,長照有語言、專業、補助的優勢,而外展看護制度只要一不完善,自然又會變成承辦單位無利可圖、外展看護無案可接,受照護者無意願使用。

會讓長照潰堤的,只有長照制度本身的缺陷,而非其他照護從業人員。縱使如此,外展若能成功,也只是解決部分照護問題的方法之一,政府的責任就是提供讓人民自由選擇的照護方式,不要過度干預。直接開放更多家庭類移工,提供穩定的照護人力,才能避免漏接重症與弱勢族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