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夫離家不知去向 拋家棄子已3年!她身心俱疲決定放生
外遇夫離家不知去向,拋家棄子已經3年!她身心俱疲,決定放生速起靈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2子,卻發現阿國有外遇,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經判決確定,不滿阿國破懷家庭生活之美滿幸福,而且還拋家棄子,無法取得聯繫、不知去向已3年。小萱因獨力扶養2子身心俱疲,加上因阿國所爲,導致所受精神損害甚鉅,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離家迄今行蹤不明,她嘗試想要聯絡卻未果。法官認,阿國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卻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也未提出書狀抗辯,自堪信小萱之主張爲真實。
法官考量,阿國對小萱及2名未成年兒子均未聯繫,可認其漠不關心,所爲顯與婚姻系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之目的,及夫妻關係間應誠摰相愛、彼此生活、互相依賴、信任及共同締造實現婚姻價值,均有所不合。
法官審酌,雙方夫妻間誠摯相愛之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客觀上依據目前之狀況,任何人若處同一境況,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而2名未成年兒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小萱任之,較符合最佳利益。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