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孫、外孫女也加註爲「孫子、孫女」教育部長解釋調整緣由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教育部國語辭典調整的緣由。(林志成攝)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將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引發外界討論。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除了外公、外婆的稱呼有加註,外孫及外孫女也會加註爲「今亦稱爲孫子、孫女」。

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中,原本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都解釋爲「對媽媽的父母親」,但在立委王婉諭反應「不論是爸爸的爸媽,或是媽媽的爸媽,祖父祖母對於孫子的疼愛一定都是滿滿的、不應有內外之分」,教育部採取建議,在線上國語辭典中,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

外公外婆的議題近日在社會上引發重大討論,潘文忠今天解釋,教育部國語辭典存在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由於時間久遠,部分詞、義被批評爲涉及歧視或違反性別平等,因此有必要進行調整。國家教育研究院組成一個審議小組,會蒐集外界的反應,每隔3個月檢視一次國語辭典的詞、義是否有必要調整。

原本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除了原解釋「對媽媽的父母親」,又加註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潘文忠說,這是經過專家充分討論所做出的調整。

潘文忠表示,目前社會上對於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的稱呼,並沒有跟祖父、祖母、阿公及阿麼有明確區分,而在法律上,對於祖父母也沒有內外之分,因此,教育部將原本解釋保留,另外以加註的方式說明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今亦稱祖父、祖母、阿公、阿嬤。

還有其他詞、義進行更改嗎?潘文忠說,辭典上原本對「外孫」、「外孫女」的解釋是「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對女兒的女兒的稱呼」,現在也加註「亦稱孫子」、「亦稱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