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撿到iPhone「先回家睡覺」 醒來接1通電話慘了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外送員阿杰(化名)去年11月間在路上撿到一支iPhone,但他沒有把手機送到派出所,反而先回家睡了一覺,醒來之後接到警方打來的電話,才趕緊將手機拿到派出所。雖然阿杰矢口否認有侵佔意圖,但臺北地院法官不採信,並依侵佔遺失物罪判處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

▲阿杰撿到iPhone,卻選擇先回家睡一覺,沒有立刻送交派出所。(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杰去年11月間行經臺北市大安區某巷口,發現有一支被遺落的iPhone,撿起來之後卻沒有送到派出所,隨即離開現場。後來失主發現手機遺失,立刻前往警局報案,經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追查,很快便鎖定阿杰。

阿杰到案之後矢口否認侵佔,他強調,自己本來要把手機送到派出所,但因爲工作關係沒有時間,加上身體疲憊,所以決定先回家睡覺,沒想到一覺醒來就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當下立刻就把手機拿到派出所並還給失主。

但臺北地院法官認爲,經調查,阿杰撿到手機的巷口、住家、當日工作地點附近均有派出所,如果有心將手機送到派出所,應當不會花很多時間,也沒有任何困難之處,他卻選擇將手機帶回家,直到接獲警方通知纔將手機拿到派出所,顯然是遭查獲的無奈之舉,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杰過去沒有前科,應該是一時失慮觸法,雖然他沒有承認犯罪,但一經警方通知就立刻送還手機,應當有悔改之心,最後依侵佔遺失物罪判處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同時還要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