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批黃子佼判刑太輕 吳思瑤:行政部門有待精進
藝人黃子佼(左)去年因涉嫌強制猥褻等罪,遭傳喚到案畫面;後移送北檢覆訊後以35萬元交保。(資料照/張鎧乙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朝野一起努力推動性暴力防治的四法,都把相關刑責罰則予以提高,現在黃子佼的事件社會撻伐,有必要對修法內容進一步討論,而行政部門也有待精進。(立委吳思瑤辦公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藝人黃子佼遭檢方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被處以緩起訴處分2年、繳庫120萬,婦女團體抨擊處分太輕,應加重罰則,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朝野一起努力推動性暴力防治的四法,都把相關刑責罰則予以提高,現在黃子佼的事件社會撻伐,有必要對修法內容進一步討論,而行政部門也有待精進。
吳思瑤說,民進黨願意擴大跟社會對話,這是一個公私協力朝野合作的方向,修法不足之處是否應該精進,都可以討論,現在凸顯更嚴峻問題,雖然有法律,但是在執法量能上,確實行政部門有待精進,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很多性暴力、兒童性剝削或是性私密影像的傳播,都有賴於第一線的執法要能夠精準快速,執法面的量能和各種配套是有相當提升檢討必要。
吳思瑤指出,黃子佼的事件引起社會高度不滿,這是地檢署檢察官給予緩起訴,給予120萬罰鍰,社會認爲不夠重,他們在因應新法修法後,是否能對於執法認知和判罰上跟上社會期待,有待於司法檢調機關也要做進一步前進的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