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布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原標題:外交部發布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財聯社10月10日電,外交部發布關於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2024年10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13號公佈,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美國近日宣佈向中國臺灣地區提供大額武器援助,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以下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圖爲外交部大樓 網絡圖

一、對邊緣自治運營公司、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公司、斯凱迪奧公司等3家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二、對史蒂文·魯德(搖桿舵公司創始人)、詹姆斯·伊克斯(內華達山脈公司副總裁)、大衛·薩頓(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亞洲區主任)、樸英泰(宇航環境公司副總裁)、帕特里克·揚科夫斯基(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印太項目主任)、約翰·普維斯(邊緣自治運營公司前首席執行官)、喬什·布倫加特(邊緣自治運營公司首席運營官)、克里斯托弗·卡斯特納(亨廷頓·英格爾斯工業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亞當·布賴(斯凱迪奧公司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湯姆·莫斯(斯凱迪奧公司亞太區總經理)等10名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本人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對其本人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本決定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