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7天自主健康管理」要通報地點 違規僱主最重罰1.5萬!
日前爆出仲介委託醫管公司安置外籍移工,卻沒做好檢疫規範,勞動部今也派人出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僱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僱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違者最重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記者林敬旻攝)
蔡孟良說,僱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上開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及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而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僱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30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但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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