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公司意外險金額 調高2成

天然氣管線多集中於住宅、道路等人口密集處,瓦斯氣爆或漏管時有所聞,遠的像2014年欣欣瓦斯供氣的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發生氣爆造成2死13傷。近的如去年新竹竹北瓦斯氣爆事件,造成1名少年全身9成燒燙傷,事主新竹瓦斯得擔起全額賠償受傷財損。假若遇上更大型意外,更加考驗瓦斯公司財務能力。

而天然氣事業公共意外責任險金額是在2011年制定,至今已13年,經濟部能源署官員指出,這10幾年間物價漲了很多,像醫療費用、建築成本都不同,當時保險金額確實已不夠現在保障。所以依據「物價指數」換算,修正《天然氣事業法》,把天然氣業者公共意外責任險應投保最低金額調高。

依據新標準,每一個人身體傷亡從原本臺幣400萬,提高到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傷亡及財物損失,從1億提高到1.2億,整個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由原本2億元,提高到2.4億,各項投保金額,分別增加2成到2成5。

新法上路後,全臺25家瓦斯公司保費會受影響,不過因爲是通膨因素調整,業者多表示可以接受。能源署官員說,這只是規範最低投保金額,業者還可以自行加保費,把保障範圍與金額更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