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不離手的玩具味道怎麼這麼重?“毒玩具”問題調查
“不少小朋友都在玩,孩子看到了也想玩,所以我讓他在網上挑了一款捏捏樂,沒想到買回來發現味道這麼重。”
黃先生說,後來他在網上查詢發現,很多網店都有售賣不同款式的捏捏樂,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一個不等。在部分捏捏樂的評價中,有消費者發表了“不要買,就是地攤貨,屬於‘三無’產品”“不要給孩子玩,異味很重,有安全隱患”等評論。
除了捏捏樂,據公開報道,水晶泥、起泡膠、假水等深受孩子們喜歡的網紅軟泥玩具,也有不少是含硼超標的毒玩具,經常用手接觸不僅會增加硼中毒的可能,還容易引起溼疹、接觸性皮炎、刺癢、起泡等過敏症狀。
受訪專家指出,“毒玩具”是不符合有關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沒有生產信息,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的玩具。建議監管部門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入手,全面治理“毒玩具”;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爲孩子選擇玩具時,要儘量從資證齊全的正規渠道購買,避免購買標識不全或有刺激性味道的玩具。
“毒玩具”就在身邊
包裝沒有生產信息
“孩子花18元從網上買了兩個捏捏樂,比路邊攤貴一倍,想着質量應該好些。誰料味道還是太刺鼻,薰得我腦仁疼,放在通風口半天味道還是散不掉,最後我徵求孩子同意,將玩具扔了。”和黃先生一樣,山西大同的郭女士對捏捏樂同樣“深惡痛絕”。
據瞭解,目前網絡上流行的捏捏樂是一種慢回彈類的解壓玩具,通常仿照食物、動物等各種形象,採用柔軟的硅膠類材料製成,在揉捏、拉伸、回彈的過程中達到釋放身心壓力的效果。
記者在線上線下走訪調查發現,儘管有商家宣稱自己銷售的捏捏樂採用的是“食品級硅膠”,但商品包裝上“空空如也”,沒有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等信息,是典型的“三無”產品。
不僅是捏捏樂,水晶泥、起泡膠等軟泥玩具也深受未成年人歡迎,同時也有不少家長擔憂其質量。
“我試了試,手感涼涼的,天熱時摸起來挺舒服。但是玩後手上黏糊糊的,味道也很怪,聞着總想打噴嚏。”山東濟南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周邊親朋好友家的小孩都在玩水晶泥,一問都是從小學附近小賣部、地攤或網上買來的,“感覺不安全”。還有朋友的孩子玩水寶寶(彩色小珠子,放水中浸泡能變大)過程中揉眼睛,導致眼睛感染,治療了很長時間纔好。
“家長們得留心,‘毒玩具’可能就在孩子身邊。”福建廈門的洪女士說,前段時間,孩子把玩具車拆了,她在幫忙組裝時發現其有“毒”,“一股刺鼻的氣味”。她立即把之前給孩子買的玩具汽車、玩具挖掘機都拿出來聞了聞,發現大多氣味很重。
“看來以後只有認準CC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合格)標誌,買來的玩具纔能有安全保障。”洪女士感慨道。
今年4月初,滬上娃娃機的玩偶產地不明、甲醛超標事件一度引發社會關注。有網友評價說,自己孩子經常去抓娃娃,沒想到這些娃娃也會存在質量問題。還有網友稱,家裡一堆從娃娃機裡抓的娃娃,仔細檢查了下,確實有的娃娃沒有品牌和生產廠家標識等信息,做工粗糙,聞起來有異味。
記者在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臺檢索發現,截至7月10日,關於“三無玩具”的投訴有444條,“毒玩具”的投訴有150條,從檢索結果發現,“三無玩具”“毒玩具”的投訴案例呈上升趨勢。
危害孩子身心健康
生產銷售者應擔責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曾對隨機購買的10款成品水晶泥產品進行測試,發現8款產品的硼含量超過300毫克/千克,最高的一款達到了1336毫克/千克,遠超對硼含量的安全限定。兒童使用吸管將水晶泥吹泡泡的行爲存在硼砂中毒風險——“泥”與口部距離過近,甚至有可能誤食。
近段時間,一種一捏充氣、一扔就爆的“臭包”玩具(炸開之後有臭味,可用於整蠱)正熱賣,如“臭雞蛋”“臭蟲”味炸包、自動充氣手雷等,網上有的店家顯示銷量達數十萬件。
記者檢索發現,國家強制性標準《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規範》(GB 6675.1-2014)中規定:“玩具,特別是化學遊戲玩具,不得含有下列物質:混合時,會因化學反應或加熱而引起爆炸。”因此,這類爆炸臭氣包玩具不符合相關規定。
據瞭解,有的“臭包”炸開後產生的硫化氫是一種急性劇毒物質,低濃度硫化氫也對眼、呼吸系統及中樞神經有影響。而一些家長並未意識到“臭包”的危害,在相關商品評論區有不少好評:“很好,特別臭”“會回購的,孩子喜歡玩”。
北京一位玩具專賣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要警惕一些劣質玩具的刺激性氣味,“孩子玩的過程中可能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但實際上悄然影響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深圳某兒童醫院皮膚科一名主治醫師介紹說,他們科室每天都有因爲玩“毒玩具”來問診的孩子。“除水晶泥含有硼砂、甲醛等,一些兒童廚房玩具,商家宣傳的可食用材質很可能是重金屬超標的劣質材料;五顏六色的文身貼紙往往重金屬超標,長期接觸皮膚,孩子容易慢性中毒。”
如果孩子玩“毒玩具”出現健康問題,責任誰來擔?
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葉剛看來,如果能夠證明相關玩具存在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問題,應當認定其存在缺陷。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產品責任,有權主張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爲治療嘔吐、過敏等疾病和康復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追蹤溯源加強監管
全面治理“毒玩具”
在受訪專家看來,我國玩具安全領域強制性國家標準實際上已經比較完備。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姚金菊介紹,近年來,因一些具有特殊特性的玩具被不斷開發,傳統的機械物理、元素遷移、燃燒規定的要求已經不能完全覆蓋玩具的特殊安全特性,爲此,我國還制定了不少特定安全標準,比如《玩具安全第13部分:除實驗玩具外的化學套裝玩具》(GB 6675.13-2014)、《玩具安全第14部分:指畫顏料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GB 6675.14-2014)等。
“但由於一些不良生產者銷售者逐利,監管方面還存在一定困難,消費者安全意識不足等原因,造成‘毒玩具’仍大量存在於市場。”姚金菊說。
就“毒玩具”的監管,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步峰分析說,從生產的角度來看,生產主體門檻低,個體、家庭作坊以及小工廠都可以生產,產品的生產環節難以實現精準監管。且一些產品包裝上沒有生產地址和生產廠家,出現問題溯源難;從銷售主體來看,很多個人賣家怠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履行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的義務,而且銷售主體還包括很多電商,其准入門檻較低,商家衆多,難以進行鍼對性的管理。
“此外,市場需求較大,兒童消費者可能受到攀比等心理影響,再加上需要緩解壓力的一些消費者,因此消費羣體人數較多,市場需求較爲豐富,不良商家有利可圖。”張步峰說。
如何纔能有效治理“毒玩具”問題,遏制其流入市場?
在張步峰看來,監管部門應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入手,全面治理“毒玩具”:
在源頭治理層面,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十條,監管部門可以通過給予一定獎勵的方式鼓勵大衆舉報生產“三無”產品的商家、銷售方;可以通過參考目前已有的紡織品甲醛的測定標準等構建捏捏樂、玩偶等玩具生產的行業標準,尤其是對“甲醛”含量的檢測等。
在銷售方監管層面,督促銷售方嚴格履行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檢查過程中,向經營者發放《售賣文具玩具行政指導書》,要求經營者落實進貨驗收制度並現場簽署《玩具文具誠信經營承諾書》,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升合法誠信經營意識。開展對“三無”產品的專項檢查活動,以學校爲中心,嚴格查處周圍商店的產品經營售賣行爲,加大抽檢力度和檢查頻次。
受訪專家提醒道,家庭是兒童成長的第一道防線。張步峰說,根據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進法,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幫助兒童掌握安全玩具的基本知識,在爲孩子選擇玩具時,看購買的玩具的包裝上是否具有廠家以及產品信息,幫助孩子學會辨認CCC認證標誌,督促孩子堅決不買有嚴重異味或刺激性氣味的玩具。
姚金菊建議,家長應當定期檢查孩子的玩具,若發現玩具有刺鼻氣味或外觀上的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發現玩具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與商家聯繫並投訴,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