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應有專責機構 立委、民團疾呼

針對臺北市虐童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中)2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不應將照顧的責任委由民間機構,應成立專責機構。(Photo by 簡嘉佑/臺灣醒報)

【臺灣醒報記者簡嘉佑臺北報導】應在保母家裝監視器、提高社工訪視頻率,成立「兒童托育署」的專責機構!針對臺北市虐童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20日召開記者會建議,表示,政府不應將照顧的責任委由民間機構,應成立專責機構。中華孕嬰教保聯合會蔣叔融則呼籲,未來包括育兒中心、保母照顧等「空間」都應有監視制度。

保母應有淘汰機制

我國0到2歲幼兒家外送託率約爲17.6%。林岱樺指出,行政院送託率的目標爲23%,雖然與歐美國家40%送託率相比仍有差距,但隨着我國勞參率、幼兒照顧與時俱進,政府不應把照顧的責任都委由民間機構,所以應成立專責機構,讓托育服務是「有錢、有人、有監督」。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指出,剴剴事件中,社工訪視報告寫到「額頭瘀青有傷」,但卻沒人繼續追蹤,導致憾事發生,所以除了加強社工辨識兒虐的專業訓練外,也要強化向上呈報的能力。她也指出,保母評鑑需要有具體的評鑑指標,一旦出現育嬰環境雜亂、照顧品質不佳等狀況,也要建立保母的淘汰機制。

兩組人馬交叉訪視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則表示,居家式托育場所除了加強訪視頻率,也應提高社工待遇;同時,主管機構應查覈民間機構有無落實督導保母的責任。

兒童教保聯總會南區副總會長徐嘉彰強調,居家保母的訪視應由兩組人員交叉且無預警地訪查,並比對兩組人員的報告落差,更能發現蛛絲馬跡,以減少兒虐的狀況。

保母家裝監視器?

中華孕嬰教保聯合會蔣叔融表示,因爲法律規範,託嬰中心都設有監視器,但未來只要是照顧空間,包括月子中心、醫院的寶寶室、居家保母等,都應規範爲「照顧空間」,並建立監督機制。

對此,衛福部官員代表迴應,居家保母環境要不要設立監視器,可以由相關會議進行討論,但就法律層面而言,保母的職業場域也是居家環境,兩者密切重疊,裝監視器的事需要更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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