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訓爆國安局機密臺大男 辱警襲警因1理由獲判無罪

從被國安局退訓的臺大畢業男子何牧珉因辱警、襲警被控妨害公務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

曾因被國安局退訓爆料情報工作遭法辦的男子何牧珉,3年前逆向騎車被警察盤查,卻不願透露身分及車主,拒絕前往派出所查明狀況,還辱罵警察及襲警,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但臺北地院認爲,當時何男違規員警開單舉發即可,強行把人帶回警局執法已逾越必要程度,判處何男無罪。

具有臺大化工系學歷的何男,2017年考上國家安全局,2018年因戰技武藝不及格遭退訓,竟上網曝光長官、同學的職銜及化名,因此被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泄密罪起訴,正由法院審理中。

2019年10月14日下午2時,何牧珉因騎機車於北市松山區巷內逆向行駛,遭楊姓及王姓警員攔停盤查。當下何男表示沒帶證件、忘了身分證字號,也不知道機車是誰的,楊、王員於是欲將其帶回派出所查明身分,不料何男竟揮拳打傷兩警,還罵警「混蛋」、「神經病」,被依犯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罪送辦。

臺北地院認爲,《警察職權行使法》明定警察對人民查證身分,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的適當方法爲之。當時何男曾要求員警說明將他帶回警局的法律依據爲何,在員警以身體阻擋後纔開口及出手反抗。警方雖強調何逆向行駛,才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處置,卻未說明事由,人民有權拒絕配合,因此何男主觀上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若他逆向行駛,員警可依車牌號碼舉發裁處交通違規,沒必要將他帶回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