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制度評比 臺落後日、陸

根據一份全球退休金制度評比報告顯示,荷蘭重新擁有「全世界最佳退休金制度」的頭銜,臺灣則在四十七個國家或地區中排名倒數第九,在東亞地區僅高於南韓,但落在日本及中國大陸之後。

人力資源顧問業者美世(Mercer)和特許金融協會(CFA)的全球退休金指數顯示,荷蘭今年取代冰島排名第一,冰島則落居第二,丹麥蟬聯第三,以色列第四;這四國均被列爲A級(得分八十分以上)。

五至十名依序爲澳洲、芬蘭、新加坡、挪威、瑞典及英國。加拿大排十二、美國第廿二名,阿根廷則是第四十七名、敬陪末座。

臺灣排名卅九,低於日本的卅名、大陸的卅五名,但高於南韓的四十二名,這些國家在七個等級排名中都被列在倒數第三級的C級(得分五十至六十分),屬於後段班。

勞動部迴應,以目前我國勞保制度,年資卅年勞工來說,退休後領取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可達到百分之四十六點五,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平均所得替代率百分之四十二點二相較並不低。此外,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僅百分之十一,臺灣勞工繳得少、所得替代率也不低,臺灣勞工退休制度沒有比別人差。

勞動部官員認爲,一個國家退休制度不只是勞保,還有其他如公務人員、國民年金保險、農民退休保險等。這份報告並未具體提及哪一項退休制度評比表現較差,不宜一概而論。

這項全球退休金指數的評比標準,共分爲充足性(Adequacy)、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完整性(Integrity)三項指標。報告指出,臺灣的退休金制度若要提高整體分數,應該提高最貧困高齡族羣的最低支持水準,並且要求以部分退休金給付爲收入來源,而且由於預期夀命增加,應逐步提高領取國民退休金的年紀,同時提高老年人的勞動參與率。

報告也顯示,臺灣的得分今年提升至五十三點六分,高於去年的五十二點九分,原因是OCED公佈的淨所得替代率提高。後者是指勞工個人退休後領取的淨年金給付與退休前的稅後薪資所得的比值。

這次重奪第一的荷蘭,正將退休金計劃從集體結構改革爲更偏向個人的做法。儘管如此,報告指出荷蘭的制度在改革後能仍提供良好福利,獲得穩健的資產基礎和堅穩的法規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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