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師命她脫褲「狗爬式」竟偷拍 手機藏138張私處特寫

女子被推拿師要求脫褲子、內褲,全身呈現跪趴「狗爬式」姿勢,她照做後發現對方偷偷拿手機拍照,警方事後在對方手機內發現138張私密處特寫照。(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推拿師淪惡狼!臺中1名女子小芳(化名)日前到養生館做推拿,推拿師要求她脫掉褲子與內褲,全身呈現跪趴「狗爬式」姿勢在整復牀上,她照做後竟發現對方偷偷拿手機在後方拍照,警方事後在對方手機內發現138張不同女子的私密處特寫照,一審依猥褻罪判1年6個月徒刑,經上訴改判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男子擔任推拿師,2年前9月他爲店裡常客小芳做腰部推拿,先是拉上布簾製造獨處空間,又以要塗抹藥膏爲由,要求小芳將褲子與內褲脫到腳踝處,讓對方雙手趴着、兩膝跪在整復牀上呈現跪趴「狗爬式」姿勢;起初小芳不願配合,男子還嗆她質疑專業,並提供書本內容,最後小芳真的配合照做。

小芳當時僅穿着內衣,下半身赤裸趴在牀上,後來她發現男子遲未推拿,轉頭髮現男子竟偷拿着手機偷拍自己,男子當下還拒絕提供手機,她最後報警,警方在男子手機相簿發現高達138張女子私密部位照片;不過男子在法庭辯稱當時是因小芳的衣物不易推拿,纔會讓對方脫下,曾有要對方回家換衣服,而拿手機只是看訊息,並非拍照。

此外,男子辯稱手機內的照片是經過當事人同意,他會向對方解釋如何推拿,是後就會刪除;不過法官認爲男子上百張的照片多是私密處特寫,難看出有推拿療效,且解釋推拿不須拍照,口述、繪圖即可,一審依猥褻罪判男子1年6個月徒刑,男子上訴後改判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