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女郎裝扮參加萬聖節活動 女控遭男藝人騷擾
女子在dcard上PO文指控,遭藝人性騷擾。(翻攝dcard)
一年一度的萬聖節活動就在今天,但在上個週末,全臺都處都有萬聖節變裝活動,沒想到一名女子,在「dcard」PO文指控,當時他裝扮成兔女郎,去參加桃園萬聖節城的活動,遭到男藝人要求拍照,但被拒絕後,對方居然惱怒,持手機不斷對女子拍照,當時有拍下羅姓藝人的照片,隨後就去找到警方求助。
女子在dcard上PO文指控,遭藝人性騷擾。(翻攝dcard)
女子PO文如下:
10/29 桃園萬聖節城
我穿着兔女郎裝跟同行的朋友們走在萬聖城的路上
羅某突然冒出來詢問「欸可以拍你們嗎」
我則迴應「不行耶,謝謝」便走過。
大概三分鐘後羅某卻跑到我們面前,舉起手機對着我拍,並挑釁大喊「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同行友人則反應很快的擋在鏡頭前,
羅某拍完後就往回奔,我愣了五秒後舉起手機拍了一張照片,並回頭喊肖像權有沒有聽過啊。
當下真的嚇傻了,委屈跟無奈的感覺涌上心頭,身邊的朋友都一直安慰我,但因爲接下來還有行程,我不想耽誤大家,所以決定先走去活動現場的警察帳篷那邊報案
我走進帳篷裡,
看到一位女警後對她說「您好,不好意思我剛剛在大月亮的那個會場那邊被羅某騷擾了」
女子在dcard上PO文指控,遭藝人性騷擾。(翻攝dcard)
對方竟然說「是喔哈哈」
我愣了兩秒之後說「我要報案,並希望你們可以派員去附近巡邏,他應該還在那邊,希望別的女孩子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對方纔比較認真對待我,說有派員警去附近巡邏了,我則反應我回來的一路上都沒有看到員警,對方表示員警剛巡完這附近要往那邊去。
最後詢問我是否有意願回警局做筆錄,我則跟他另外約了時間過去,對方有詢問我是否要提告,但我沒有辦法負擔提告,目前的想法是先在警局留下紀錄,然後進行爆光,希望女孩們可以提供我一些意見
我與友人最後離開會場要前往停車場時再次經過了事發地點,有看到員警在外圍巡邏,根本沒有走進去,那個距離在會場中的人根本也看不到巡警,巡警能發現的事件也僅限於打架滋事這類的大動靜。
網友看到PO文紛紛留言表示:「幫推!原po 妳很棒!有積極找人幫忙」、「羅某的照片看了很久….還是看不出來是誰…」、「自己拍時就說公共場合被拍時就喊肖像權」、「這是羅百X嗎」、「真的太沒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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