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前女友鑰匙擅自進屋 實習醫學生被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北市某知名醫院黃姓實習醫學生,與女友因故分手後,黃偷走對方租屋鑰匙,開門時被前女友姊姊撞見報警黃男辯稱只是要帶走他飼養的貓咪私人物品,但臺北地檢署不採信,3日依竊盜、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黃男。

檢方調查,就讀某大學醫學系的黃男,和前女友曾在同間醫院實習,一起住在位於北市信義區的租屋處,2人前年間分手,黃在前年底,趁着前女友把包包留在實習生休息室機會,偷走前女友新配的鑰匙,黃到前女友租屋處,一打開門,正巧前女友的姊姊在屋內,前女友的姊姊報警提告。

北檢一度以竊盜罪嫌不足等理由,將黃男不起訴,但前女友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調查時,黃男辯稱只是要去拿回私人物品和飼養的貓,沒有竊盜犯意。

但檢方認爲,黃確實偷拿走前女友鑰匙,並且未經同意就開門進屋,因此依竊盜、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