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前女友鑰匙擅自進屋 實習醫學生被訴
北市某知名醫院的黃姓實習醫學生,與女友因故分手後,黃偷走對方的租屋處鑰匙,開門時被前女友姊姊撞見報警,黃男辯稱只是要帶走他飼養的貓咪和私人物品,但臺北地檢署不採信,3日依竊盜、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黃男。
檢方調查,就讀某大學醫學系的黃男,和前女友曾在同間醫院實習,一起住在位於北市信義區的租屋處,2人前年間分手,黃在前年底,趁着前女友把包包留在實習生休息室機會,偷走前女友新配的鑰匙,黃到前女友租屋處,一打開門,正巧前女友的姊姊在屋內,前女友的姊姊報警提告。
北檢一度以竊盜罪嫌不足等理由,將黃男不起訴,但前女友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調查時,黃男辯稱只是要去拿回私人物品和飼養的貓,沒有竊盜犯意。
但檢方認爲,黃確實偷拿走前女友鑰匙,並且未經同意就開門進屋,因此依竊盜、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