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糾紛押人取20萬顆泰達幣 5人犯強盜罪遭起訴

鄭姓男子因投資虛擬貨幣糾紛強盜20萬顆泰達幣,檢察官依法起訴。(翻攝畫面)

鄭姓男子因投資虛擬泰達幣「火箭計劃」不滿吳姓股東拖延,去年6月30日開會時,嗆「等這麼久了,我不要了!」並由另外4人持道具槍對準吳,再持棍棒、鐵棍毆打吳男致傷,再捆綁押走吳男,要求親友傳送價值臺幣580萬的泰達幣,警方案發後攻堅逮人,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等罪起訴鄭等5人。

40歲的鄭男供稱,2020年9月,他投資300萬與吳男成立虛擬貨幣投資平臺,經過9個月後,39歲吳姓技術人員開發的系統仍無法使用,鄭心生不滿,找來江姓、吳姓、林姓與劉姓等人一起到南港路二段開會,鄭男因不耐久候,直接嗆「等這麼久,我不要了」,衆人一聽,拿出假槍、棍棒動手,並將吳男捆綁押走,要求他拿出1000萬解決糾紛。

吳全身多處挫傷,致電友人佯稱有人要買泰達幣,還缺20萬顆。友人傳送價值580萬的泰達幣到指定的電子錢包,但因遲遲未獲吳男迴應,並取回價金,遂使用手機定位功能,找到吳的位置趕赴現場尋人,不料巧遇到鄭等人從處所押人出來,友人見狀立刻報警,鄭等人逃離後吳男獲釋,鄭男遂以550萬低價出售泰達幣,由江、劉2人朋分。

鄭等人應訊時均否認強盜,並稱是吳男開會時態度傲慢,雙方有投資糾紛,吳男當時稱願以20萬顆泰達幣償還投資股金,同夥更辯稱,到現場整理東西、幫忙打掃等,不清楚變賣泰達幣的現金是贓款等語。起訴指出,鄭等人將搶來的泰達幣變賣,獲得550萬後,將現金分給同夥,涉犯強盜、詐欺以及妨害自由等罪,檢察官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