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柬埔寨房產詐全臺7000人 臺灣房巢吸金97億遭起訴
臺灣首家P2P網路借貸平臺旭新公司涉嫌吸金73億元,臺中地檢署去年9月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中檢搜索旭新時,又發現旭新陳姓負責人、應姓股東另成立臺灣房巢公司,打出投資柬埔寨房地產假投資方案,全臺7000多人上當,應等吸金高達97億8000多萬元,檢方再依銀行法等起訴應等14人。
中檢指出,全案由檢察官陳宜君、黃裕峰指揮,先前偵辦旭新科技公司陳姓負責人(47歲)違反銀行法案件,另案扣得房巢公司投資方案、契約書,深入追查發現房巢應姓負責人(44歲)2016年12月起在臺北、臺南及高雄等地,利用YOUTUBE等網路平臺舉辦投資說明會。
檢方查,應男和公司陳姓執行董事等人,明知房巢公司推出的柬埔寨不動產債權書面合約,上頭賣家都是人頭公司,竟對外打出「投資人可按季支領權利金或租金」、「期滿可取得賣方行使買回權時需加計投資金額 4%至 40%之報酬」宣傳。
檢方統計,應男等人一共對外推出11種柬埔寨不動產投資方案,自2016年12月至2024年2月間,一共招攬全臺超過7000名投資客,9年多來吸金高達97億8217萬元。
中檢去年7月11日指揮調查局、警方搜索旭新公司後,今年4月2日再赴臺灣房巢公司搜索,現場扣得相關不動產合約、投資人資料、日記帳等證物,復訊後將應男、陳男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同步查扣應男832萬元房產、9萬元美金。
檢方訊時,應男否認詐欺、違反銀行法,辯稱公司銷售不動產方案都有「附買回權期間」,屆滿時賣方可選擇是否買回不動產,若要買回,則依市價計算,買回權執行與否,都由賣方決定,並沒有保證買回。
檢方比對證詞、證物,不採信其辯詞,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行爲負責人加重違法經營銀行業務、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應男、陳男,及公司幹部等一共14人,並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97億8217萬元。
臺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