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比特幣終止交易拒還錢 幣寶網站遭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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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網友3年前到幣寶網站申請設立幣寶綜合帳戶,並陸續匯款投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隔年他們關閉帳戶,但幣寶網站聲稱主機及伺服器均在日本,因此無法結算投資餘額拒返還,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決幣寶網站須賠償56萬6945萬確定。

高院認爲,依該網路的使用條款「帳戶管理」約定,這2名網友隨時可以終止協議,關閉帳戶並處理未完成的交易薩摩亞商幣亞太科技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依應約定,將帳戶內之剩餘貨幣返還予2名網友。

高院表示,經營幣寶網站的臺灣分公司雖以日本幣寶公司主機在2019年7月11日遭駭客入侵,而幣寶網站之主機及伺服器均在日本,因此無法結算被上訴人之投資餘額而給付不能,但網友已出示交易資料不生給付不能之問題,該公司仍須返還56萬多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