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揭密》棺木放「1物」助陰間訴冤? 臺版潘金蓮終於現形

黃鬱玲在宜蘭市經營一家早餐店,與顧客黃乃文因此認識。(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李姓男子與黃鬱玲結婚後育有一子,但最後黃鬱玲教唆殺害李男,最後黃鬱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2011年8月農曆情人節,宜蘭市汽車零件送貨員李姓男子離奇死在家中廁所;警方追查後雖苦苦追查,但直到李男入殮前都未破案,家屬就在棺木內放入桃木劍等物,要李男到陰間追緝真兇。說也奇怪,之後經檢警抽絲剝繭,終於揭發這件仿如臺版潘金蓮的驚世兇案,真相大白。

警方查出,2010年10月間,在宜蘭市經營早餐店、當時29歲已婚婦人黃鬱玲,認識等待入伍服役、小她10歲的黃乃文,半年後2人偷偷交往,對外則以姊弟相稱;黃鬱玲甚至還讓黃乃文寄宿在家中4樓(1樓即爲早餐店),期間發生多次性關係。

李姓男子遭黃乃文與潘姓男子殺害後,被拖進1樓廁所內。(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黃鬱玲與丈夫李姓男子感情不睦,黃婦要求離婚未果,對黃乃文說想讓丈夫「消失不見」,以及稱丈夫曾說起黃男的壞話,並以丈夫身故後有一筆保險金,將從中拿出80萬元作爲報酬。

警方追查,就在2011年8月6日(農曆七夕),黃乃文服役休假期間,買了一條項鍊作爲黃鬱玲的情人節禮物,還在黃鬱玲住處接連發生3次性關係。這天黃鬱玲再次催促何時找人動手?黃乃文遂找一名潘姓男子一起作案。

同日,黃鬱玲打給友人相約要帶幼子去遊樂場玩,晚間9時許,潘男按門鈴後李男開門,雙方發生口角、扭打,黃乃文將李男摔倒在地,李男遭2人毆打,黃乃文以棉布袋緊勒李男頸部,造成李男呼吸性休克死亡,黃、潘2人再將李男拖進1樓廁所後離開現場。

黃鬱玲返家後佯裝說「怎麼這麼亂」,並高呼丈夫名字,黃女友人逐層查看,發現李男倒臥廁所後報警。

黃乃文與潘姓男子作案時戴上手套,以防止被採集指紋。(翻攝照片/李忠一宜蘭傳真)

案發後2、3天,潘男、黃乃文先後落網,但李男家屬與資深幹員都認爲案情不單純,必有幕後主使者,也將真兇鎖定是黃鬱玲。

全案最特別的是,李男家屬聽從老一輩的建議在李男入殮時,在棺木放入桃木劍、銅錢、午時水、黑令旗等物,臨時決定改採土葬,不讓桃木劍等物隨遺體火化成灰燼,要讓李男在陰間得以開口、訴說冤情。隨事證明確,警方逮捕黃鬱玲。

黃鬱玲否認教唆殺夫,但法院不採信她的說詞,認爲黃鬱玲犯後飾詞卸責,態度不佳,原應量處死刑以昭炯戒,但考量她仍念及幼子,最後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黃乃文無期徒期定讞,夥同殺人的潘男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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