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校園民主的壞示範
淡江大學陸生蔡博藝(右2),先前因國籍問題與淡大中選會槓上,又因學生選舉法規前後矛盾,召開記者會盼中選會出面迴應。(謝幸恩攝)
淡江大學學生會長補選,因爲參選者之一的陸生蔡博藝提出選舉法規適用的重大糾正,淡江選委會在輿論龐大壓力下,貿然自行宣佈停辦,面對學生自治史無前例的停選,已成爲臺灣學生自治圈熱烈討論批判的話題,輿論也對此多方抨擊,痛斥淡江「回到戒嚴時期」。
校方迫於壓力,事後邀請兩組候選人及議會、學生會等,確認101年的法規有效,學生議會及選委會此前主張的103年版本未生效力。原本事情到此結束,代理學生會應照101年有效法規續辦選舉,但校方竟畫蛇添足地「建議」重新選舉,並「建議」在10月底前完成選舉程序。
然而,重選並非合適的解決方案,這意謂着一切必須重新來過,雙方候選人所消耗的龐大成本,應如何補償?但學生議會和選委會自身的認知錯誤,經過蔡博藝不斷提醒、糾正,他們卻始終堅持己見,如今造成重大違失,又豈能事不關己,由同學辛苦所繳納的會費賠償了事?
既然校方已經確認101年的選舉規則爲有效,基於損害最小原則,應立即繼續原被「暫停」的選舉,完成前次尚未走完的程序,學生議會若要依照校方「建議」而重新選舉,而又提不出任何正當理由,不啻視民主法治程序爲無物。
這次法規爭議已經掀起許多淡江大學同學的關注,且在兩岸與國際間都引發高度注目,等着看淡江的學生自治能否以公正方式進行選舉。學生會與學生議會務必要對此負起責任,提出正當理由,不要再關起門來玩家家酒,或者模糊迴應。
如果學生會系統執意重選,並要「恭敬從命」的遵循校方「建議」拖到10月底完成,淡江同學好不容易對兩組候選人的號次建立印象,屆時若號次更動,如何確定選民沒有誤投?會否破壞投票正確性?在在都是疑慮。
想不到,臺灣首次有陸生參選學生會長,竟意外掀開淡江校園民主不堪聞問的各種醜態,也讓淡江學生自治多年由單一系統把持的奇聞公諸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