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併家樂福 公平會附8條件點頭

統一與統一超在2022年7月以290億元取得法商家樂福所持臺灣家樂福6成股權。圖爲臺灣家樂福。(本報資料照片)

統一集團買家樂福過關!歷經4個多月審查,公平會昨日宣佈「不禁止其結合」,在附帶遵守保障供應商的8項條件下給予放行。對此統一表示,後續還有經濟部投審會,以及取得滿足交割的先決條件,因此不好說正式合併時程。

統一與統一超是在2022年7月,以290億元取得法商家樂福所持臺灣家樂福6成股權。統一當時表示,將會取得340家門店包含68家量販店;272家超市與頂級超市,還有商場、家樂福商標使用權等。

統一有食品、超商,又掌握量販店,通路市場影響力巨大。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此案從1月底補件後就開始審,主要是看統一在上游食品製造地位,會不會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同業經營,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地位等。

公平會此次給出8項附負擔條件,同意兩者結合。8項中除1項是統一在合併3年內,每年要向公平會報告成果外,其他都是爲了防止合併影響供應商權益。

例如要求3年內,家樂福與統一超商不得向個別供貨商協商「共同採購」、不得任意調高個別供貨商附加費、無正當理由不得將中小型供貨商除名、家樂福給統一的商業條件上,相比其他供應商不得有優待或差別待遇。在掌控權上面,統一超被限制不得取得超過家樂福3成股權,以及超過3分之1的董事席次。

對於「共同採購」限制,陳志民解釋,是要避免兩家聯合採購,以此要壓低供應商價格或要求其他不公平條件。另現行通路商都會求供應商付曝光度的上架費、固定節慶活動另收費等,不能因爲市場擴大就隨即提高。

統一未來如正式合併家樂福,其經營食品、超商、藥妝、商場、百貨,並擴及中大型超市、量販等,零售版圖愈發完整,將坐穩零售龍頭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