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籤不了手術同意書 竟是註記縣市與醫院不一樣

▲北市府開放同伴侶註記。(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近日向全臺各大醫院發出公文,重新函示能夠代簽手術同意書對象,並強調醫院亦不可因同性伴侶提出的註記文件當地縣市政府所發,而拒絕其簽署。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之所以會發出此函,是要告訴醫院「政府是一體的」,不要因同性伴侶的註記縣市與醫院不同,就拒絕其行使權利

石崇良說,過去在《醫療法》第63、64條中,就有同志伴侶代簽手術及麻醉同意書的規定,但最近又接獲2位同志伴侶因註記地與醫院所在縣市不同,而不被院方接受的投訴,纔會發公文提醒。未來醫院不能再以院規爲由,拒絕同性伴侶簽署。

▲同性伴侶註記申請書。(圖/記者李康毓攝)

在此份公文中,除了列出同性伴女依法簽署手術同意書、註記文件與簽署行爲無關外,更提到「病人關係人特別密切關係(如同居人摯友等)之認定,不以任何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如同性伴侶註記文件)爲要件」。

石崇良解釋,此項規定適用於緊急狀況,且不限定同性伴侶。他舉鰥夫寡婦爲例,表示有時兩個老人家因爲住得近,也會發展親密關係,但又覺得自己年歲已大,不想再去做婚姻登記,此時若有一方出了事,對方就可以幫忙簽署手術同意書。

目前臺灣同志婚姻尚不合法,但已有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新北市嘉義市桃園市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高雄市等10縣市,開放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對於衛福部對醫院的發函,有網友表示樂見其成,但仍提醒同志族羣應儘早完成註記,才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