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違反《國安法》8港人 李家超:親戚朋友提供訊息有獎金

香港特首李家超今日表示,將終身追究違反國安法「罪犯」的法律責任,提供訊息者可以獲得獎金。(新華社資料照片)

香港警方國安處昨公佈通緝羅冠聰和許智峰等8名海外港人,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對此,香港特首李家超今日表示,行動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應當的做法,並強調將終身追究「罪犯」的法律責任,而提供訊息者可以獲得獎金,「通緝人的親戚朋友都有資格」。

香港星島網報導,李家超4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針對昨日香港警方國安處公佈8名通緝犯身份,他指出,行動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應當的做法,他表示支持及贊成。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呼籲市民提供訊息。

李家超強調,危害國安是嚴重罪行,執法必嚴,終身追究其法律責任,「無論他們走到天涯海角,我們都會終身追捕這些罪犯」。他補充說,提供訊息的人可以獲得懸紅獎金,「通緝人的親戚朋友都有資格」。且自首可獲得考慮減刑,否則就要每天擔心被通緝。

香港國安處3日舉行記者會,強調《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已拘捕260人,而該法有域外管轄權,會依法追究在境外犯國安法人士,稍早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列出通緝的海外港人總共有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峰、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等。

上述8名被通緝的人士當中,許智峰涉嫌《香港國安法》第21、23和29條罪行最多,分別是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時在海外鼓吹港獨、臺獨,還有推動公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