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婦幼車位 車前擋夾「我就是無恥」!網譏:太小張了

1輛休旅車疑違停婦幼車位,且前擋夾了1張紙條寫着「我就無恥....」,引網友議論紛紛(圖/翻攝自路上觀察學院)

這傲嬌感是怎麼一回事?!有男子在網上分享拍下的照片,某處地下停車場中,有輛銀色休旅車停在「婦幼車位」,但是從該車輛偏黑的前擋玻璃中,也未發現有任何「婦幼停車證」可以證明,並且,還發現該車擋風玻璃前,夾了1張紙條寫着「我就是無恥,纔來停婦幼停車位」,立刻引起網友們議論紛紛。

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並PO上2張照片,在1處地下停車場,有輛銀色休旅車停在「婦幼車位」,然而,從偏黑的前擋玻璃中無法看清楚,有無擺上婦幼停車證,但是,該車輛的前擋玻璃雨刷被夾上1張紙條,上面寫着「我就是無恥,纔來停婦幼停車位」;對此,原PO也在貼文寫下「吃了誠實豆沙包?」。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前檔貼這麼黑肯定是晚上開車大燈加霧燈的」、「檢舉罰1200元,我有送件舉發過,身心障礙車位亦同」、「話說……這臺車的前擋風玻璃也太黑了,看得清楚路嗎?」、「應該要放大字報那種」、「太小張」、「誠實豆沙包…,被戳到笑點了」、「檢舉給他開單」。

另外,也有網友認爲應該是被其他人放置的紙條,「明顯別人放的,但放的好」、「人家幫他放的吧」、「一定是別人故意放的,因爲是用打字的不是臨時寫的、如果是車主自己放的,那這個車主真的是居心叵側」、「我知道明顯是他人放的...但...這傲嬌感是怎麼一回事?!」。

據「停車場法」32條第3項規定,公共停車場依法令規定設置供特定對象或車輛使用之停車位,未具有相關車位停車識別證明或未符合規定之車輛不得停放,如爲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者,依法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