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糾紛遭阻擋出入還砸車 怒告討34萬撫慰金結果出爐

兩名鄰居因停車糾紛釀齟齬,其中一人竟持磚頭砸向另一人汽車遭提告求償。(邱立雅攝)

謝男與單男兩人爲鄰居,因停車糾紛發生齟齬,單男竟把自己的車停在謝男住處阻擋出入,還因車輛被拖吊再拿磚頭砸向謝男汽車,還用腳踹謝男住處大門,謝男與女友因害怕不敢出門工作3天,向單男提告求償損失34萬元。

謝男控訴,與鄰居單男有糾紛後,單男心生不滿,竟將自己的汽車橫停於他的汽車前,導致自己營業用的兩輛汽車都無法進出,因此報警將單男汽車拖吊,此舉引發單男怒火,於是持磚頭砸向謝男汽車,同時又以腳踹、持木椅丟擲大門,導致大門門把變形、焊點脫落受損。

謝男認爲單男的行爲已造成他精神壓力大睡不好,也造成同住女友因害怕被報復3日無法上班,因此請求被告賠償車損、兩人3天的營業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一共34萬元。

單男則反駁,認爲車損已請保險公司處理,且估價內容是否灌水尚待查明,後疫情經濟不景氣,2人6日竟然可賺取3萬元,折算原告每日每人薪資高達2500元,是否有報稅依據可證明其收入屬實?精神撫慰金應有實際證明,否則即爲抽象不實漫天喊價的訛錢手段,非常可惡。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估價單各項費用尚稱合理,被告空言辯稱估價單內容有灌水等語,爲個人臆測之詞,要無可採。至於營業損失部分則無法證明,查被告上開強制之妨害自由行爲,已致原告精神活動、行爲自主等人格權受有不法侵害,而蒙受精神上之痛苦,則原告請求被告賠償其精神慰撫金,自屬有據,判單男賠償4萬34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