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線褪色騎士無辜被開單 議員轟:不該揩民衆的油

臺北市一名騎士把機車妥善停放在機車格內,卻仍遭警方開單,原來是因爲白色的停車格線褪色導致。(臺北市議員李明賢研究室提供/李奇叡臺北傳真)

停管處已確認該處是停車格,但因爲略有褪色,春節前也前往補繪。(臺北市議員李明賢研究室提供/李奇叡臺北傳真)

臺北市一名騎士把機車妥善停放在機車格內,卻仍遭警方開單,原來是因爲白色的停車格線褪色導致,但該騎士控訴,員警到場後仍堅持開單,還要求他自己去申訴,實在無法理解,接獲陳情的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李明賢批,這如同民衆被市府單位搶錢,要停管處、警方都要檢討,不該繼續揩民衆的油。

李明賢說,停車格雖褪色,但仍是肉眼清楚可辨識,陳情騎士卻當場被警察開單告發,根本就是冤枉亂開單,難道是政府在搶錢嗎?而當事人也控訴該警察執勤態度有問題,明明當事人已經告知「機車停在車格內」,警察仍堅持開單並告知「可以去申訴」,讓陳情騎士無法理解,因爲明明是合法停車,卻還要被開單。

李明賢表示,停管處已確認該處是停車格,但因爲略有褪色,春節前也前往補繪,罰單部分則由裁決所來判定,被判免繳機率很大。警方則指出,該停車格設置於人行道,員警是接獲檢舉「機車停放人行道」而前往告發,也因爲格線模糊而導致誤開罰單,目前已將罰單撤銷,也會對被控訴態度不佳的員警加強教育訓練。

李明賢指出,這件事有兩大問題,首先,類似停車線模糊遭開單已非單一個案,除非當事人送裁決所申訴,否則類似「冤案、錯案、假案」應該還不少,這形容停車陷阱,動輒就是600元罰單;另外,包括停管處維護不足、警方執法都要檢討,不該繼續揩民衆的油。

李明賢強調,公務單位自認爲一樁小事,對民衆可是大事情,就如同陳情人春節前被市府單位誤罰600元,對民衆感受就是市府搶錢,難道不是嗎?